,就是打破那种“人分贵贱”的特权主义思想。
当初在就读某校法律系的大学生涯中,李曜其实从未详细去记什么法律条款,法律系学生所学的,主要是各个不同法系的法律思想、法理等,而他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三点:一,三权分立;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公权制约、私权自由(无风注:即对于执政、执法者,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普通民众,法无禁止即自由。)。
什么是法律的精神?它是抽象而具体的公平正义,它是体现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现存的所有的一切。怎样去实现公平正义?国家公权力以及公权力的掌握者(朝廷、政府)正是为此而存在,一切政府和政府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不仅仅来自于公民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担当。
假如一个国家的朝廷或政府以公开的方式反对此一原则或是对公开的不公正熟视无睹,那么这样的政府就是不正义的、就是不称职的,它已经成为本质上的“不合法政权”。因为它违背了法律的精神——同时也是人类世代的追求,那就是公平正义。
《新儒论》的问世,是李曜扭转大唐思想界主流的第一步棋,接下来的税制改革则是计划中的第二步棋。而他之所以干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惜“与中枢群臣、地方豪强从此决裂”,正是因为在他心中深深的认识到,只有法治思想真正深入人心、扎根灵魂,很多丑恶现象才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生长的土壤,逐渐远离人类而去。
之前王宗范的震惊、何知浅的狂喜乃至黄崇嘏的担忧,李曜都看在眼中,他主导朝政时日已经不短,并不是不清楚如此改革的难度有多大,放在后世,这已经连“改革深水区”都无法形容,这根本就是改革的地雷阵、万丈深渊!
然而在他心中,时刻响起的,是后世那位同样身为“首相”的老人在当选时铿锵有力的宣言:“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
ps: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渣,我一直觉得大学没有学到多少有用的东西,但今天回过头来一想才发现,我此前的所有作品,包括东唐,无一不是充斥着大量的法律精神的故事。或许可以说,法律精神是我构筑不同作品中不同世界所用到的相同的思想基石。
愿公平正义更快地降临我们身边——愿你、我、他,愿所有人变得勇敢,去追求本该就属于我们的公平和正义。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七)
“右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3页 /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