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孟一荻睡了过去,明琛也不再打扰她,反正现在他们也跑不了,只能以不变应万变。
伸手摸了把她脱下的外套,湿的,他叹了口气,随后转身拉开舱门,让一个警员给他找了两张干毛巾,然后摊开将就给她盖在了身上。
虽然知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湿的,但条件所限,只能暂时这样了。
“走吧,邓队,让她歇一歇,我们去看看大腿受伤的那位同志。”明琛对邓光辉说道。
反正不管怎样,他都不可能让邓光辉和孟一荻共处一室。
邓光辉点头,两人一起出了舱房。
有了孟一荻练手,这一次,明琛明显表现得熟稔许多。
这名警员腿上的子弹射入的角度很刁钻,难度简直是孟一荻那台手术的三倍。
看到伤口附近丰富的血管,明琛第一次庆幸自己的基本功足够扎实,并没有忘记当年学习的知识。
手术过程中,他额头的汗水不断渗出,甚至打湿了眼睫,令视线有些模糊。
“擦汗。”他连忙喊道。
邓光辉愣了片刻,这才赶紧找到一张干毛巾,抬手蘸着他的脸颊,动作有些小心,生怕打断了他。
明琛握着充当止血钳的镊子,尽量平稳呼吸,有条不紊地继续手术。
好在最后有惊无险,他再次不负众望,完成了取弹手术。
这个警员的运气可没有孟一荻好,子弹在他身体里碎成了弹片,其中一片甚至嵌入了骨头里。
明琛纵然能够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进行取弹,却无法再跨界去干骨科大夫的事情,他只能祈祷人类惊人的自愈能力能够挥作用。
随后,他默默的将伤口包上。
包扎完后,他彻底手脚瘫软,整个人大汗淋漓,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虽然他的身上本来就是湿的。
“辛苦了。”邓光辉对他讲道,其他清醒的警察也向他投来了赞许钦佩的目光。
明琛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随后他起身去了洗手间,一边用冷水冲着手,一边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说实话,他也没想到自己能够踏出这一步,人越是拥有一项技能,越是了解一项工作,就越能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不足,越不敢轻举妄动。
在今天之前,他甚至都不敢想象他一个制药的会亲自操刀给人动手术,更无法想象会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没有无影灯,没有止血钳,没有助手……
但他做到了、成功了!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疲惫的扯出了一抹笑容,放松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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