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高跟鞋轻轻踏在他的脸颊上,她低下头打量他——
确实是一张生得很好的脸,即便是在挨了这么多顿打之后,依然带着倔强的锋利眉眼,噙血的嘴角,被冷汗一遍遍打湿又风干的发尾,真是我见犹怜。
“唐枝疯了,不吃不喝,哪里都不去,只想要找你。”唐朾笑了两声,但盯着他的眼睛里毫无笑意,冷淡又厌恶。
女人弯下腰,又拍了拍他的脸,“你的名字很不错,姜卑,应该学会谦卑才对,唐枝不是你能碰的人,认清自己的位置。”
“我会放你回去,是因为她求我。这里的事情,她听到一个字,我会拔光你的指甲,再把你剁碎了喂狗。”
他先是被送到了唐朾面前,然后被她送进了地下拳场,大概一个多月左右的时间,已经打了五十多场。
那是毫无保留的厮杀,每一场用生命来见证身体血肉的辉煌,飞溅的汗液和血花是乐谱,骨裂和牙齿脱落的声音是乐章,是极致暴力的盛宴。
他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了。
左手食指中指骨折,左背部肋骨骨折,眉弓部裂伤,身上有多处皮下组织挫伤与出血,甚至有轻微的脑震荡。
他活下来又见到了她,跨过了生死的距离,却不能开口告诉她自己的心意。身体里的脉搏好像织成了一张网,将他密密麻麻牢牢禁锢在此处,所思所见都成了煎熬。
打开门吧,打开门。
手放在了门把手上,只要轻轻转动,就可以见到她,但最终他还是放下了手,低下了头。对着近在咫尺的爱人轻声说道:“很晚了,回去睡吧。”
没有镜子,否则他一定能清楚看见自己的模样,一只失落的丧家之犬也配得到公主吗?
姜卑后来无数次的想,也许就是因为那晚自己的迟疑与退缩,导致他失去了她,不过其实不仅是那晚,也不只是那一次。
褪去青涩的少女出落的更加标致了,纤长的睫毛下那双眼睛像嵌着琥珀,姿态那么惹人怜爱。
身边的男伴也换了一个又一个。
她会毫无顾忌的在公共场合和他们高调的接吻,放肆的调笑。画着精致的妆容,穿梭在人群中左右逢源,脚踩高跟鞋的步伐越来越稳,再也不会不小心摔进他的怀里,然后装作不小心的让他抱她回去。
有一次酒会上,她隔着人群向他摇摇举杯,眯着双眼,露出像是要哭出来的笑。
她的头发被风拨乱,白色裸背长裙下的双腿修长,站在那里,轮廓端庄美艳,眼神又凄凄哀绝。
她一个人在散场后站在露台的围栏上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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