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裹了又放开的解放脚。
关于她当初为什么能够逃过裹脚,时间久远已不可考,或许是她的母亲吕氏不忍女儿受苦,或许是年幼的她抵不过疼痛进行了激烈的抗争,但不论是哪种原因,都证明了她的幸运,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保全了双脚,这似乎也在冥冥之中暗示了她将来会走得比别人更远更高。
而在那个没有个人自由,家族至上的年代,一双脚的好坏甚至能关系到门楣的荣辱,仅靠一时的幸运显然是不行的。
从江冬秀先生自己的日记和她早期与胡竞之先生的通信中可知,她虽不是小脚,却一直都在装小脚,以此来杜绝流言蜚语和不必要的麻烦,后来还十分机智果断的借用未婚夫胡竞之的名义,实行了“放脚”,从此真正解放了自己的双足。
从这件事中,我们就能知道江冬秀自小便是个极有主见和想法的姑娘,当发现自己与大环境恰然相反时,不是想着去随波逐流,亦或是破罐子破摔,而是十分勇敢的,在不与既定规则发生冲撞的前提下,选择了坚持内心,是个真正外圆内方的人。
可能正是这份与众不同,让她在与母亲幽居一隅的时候,没有像其他闺秀一般去学习女红女德,而得以自由的翻阅了家中大量的藏书,为今后的写作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
在一个寒冬,已然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少女江冬秀与往常一般随母亲去舅母家拜年兼看出神赛会,不想却遇到了两件直接改变了她终身命运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定下了她与胡竞之的婚约,当然,这件事是在双方母亲的主张下完成的,两个年纪尚小的男女主人公在事成之前是一点也不知情的,这桩典型的旧式婚约,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波折不断,并且很不为人所看好,可结果却是出乎意料的幸福美满,以至于后世有人将他们这桩旧式婚姻称作“民国第七大奇事”。
江冬秀在舅母家遇到的第二件事,便是从当时在沪县新学堂进学的表兄处接触到了报纸这样一件新鲜的事物,由此打开了她展望新世界的窗口,也开启了她传奇的写作之路。
我们在查阅她的手稿时发现,《提刑官宋慈》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是她的处女作,她写的第一篇小说应该是一部叫做《新包公案》的同人小说,也是当时最为火热流行的侦探破案题材,内容及其精彩,丝毫不亚于《提刑官宋慈》,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见诸于报端,有学者推测,这应该是她用来练手的一部作品,毕竟她当时才不过15岁,又从没写过小说,想来对自己的水平并不自信……
《提刑官宋慈》能够顺利发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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