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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他怎么说?她看起来完全不记得他的样子。要是直接说我捡到了你的鞋,绝对会被当成有奇怪癖·好的变态吧。
其实白苏还是有点眼熟这个男人的,但是她不记得自己有见过他。她的人脸识别功能非常差劲儿,倒也不是脸盲,纯粹就是记不住,只见过一两面的人,她下次见面是绝对认不出来的,哪怕对方是个突破次元壁的帅哥,除非相处过一段不短的时间,而且长得很有特点。
想来她的记忆力全部点在学习上了,她背书就背得很快,八百字的小作文,看一遍就能全部背下来。至于生活中的其他琐事,她都不怎么记得住,所以经常丢三落四。就像丢鞋这件事,她已经一点也记不得了。
“啧。”中也很烦躁。如果可以,他其实都想扭头走人了,可是那只鞋他都带了那么多天了,要是还不回去,不显得他像个傻子吗?所以说他为什么一开始要帮她捡那只鞋?只是一只鞋的话,对方根本不会在意的吧。毕竟住在这一带,而且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
“抱歉。”白苏被男人“不善”的眼神吓到了,赶紧服软,“可能真的是我的,只是我忘了,能让我先看一看吗?”
她还是很能屈能伸的。
青年的脸色总算好了一些。
接过男人手里的袋子,她翻开一看——
指尖微微颤抖。
鞋?还是粉色的兔子拖鞋。这男人果然是变态吧!
白苏在心里尖叫。
完了完了,这是招惹上变态了吗?这个世界的变态似乎挺多的。先冷静,冷静下来。
“咳咳。”她收好袋子,抵唇轻咳两声,装作对他的变态一无所知,“谢谢你先生,这的确是我的鞋子。”
要是他趁机对她提出不好的要求,她就摘掉芥川的嘴套。
中也: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错觉吗?
算了,反正鞋子还回去了,他也算放下一件心事了。
“那我……”
“那我就先走了先生,谢谢你了。”还没等他开口,少女就迫不及待地先行一步打断了他的话,拽着她的狗就离开了。
中也:……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又回头对着玻璃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
很吓人吗?
“汪汪——”
“芥芥!”
就在中也看着车窗里的自己怀疑人生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狗叫,一扭头就看见少女背后牵着的那只大黑狗发狂似的朝他冲来,少女在背后拼命地追赶着,向他挥手:“快躲开!芥川它会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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