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喊去别的酒局热场子对陪酒女来说是常有的事,但对美沙来说,和平田敦第二次的见面绝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在她偷吃ktv的鸡米花时被发现,还是被上次冒犯她的平田敦一转头就撞到。美沙认为这不能算常在河边走的湿了鞋,纯属全身都被泥石流精心灌溉,她只能僵在原地。
寄希望于平田敦的嘴够严,美沙无声地祈祷着,刚做的延长甲还油汪汪地,那每根指甲都花了她血汗钱的碎钻可千万别被弄脏氧化。
敦只挑挑眉,不说话,先笑了笑,审视起嘴角还有油花的、精心装扮过的女性,“好久不见,美沙小姐。你很喜欢吃油炸食品?”
如果美沙说是,敦会觉得找到了知己,但是,美沙很坚定地摇头,“平时吃了会胖,现在可以正大光明只吃一个,这不是很好吗。”
“如果你是说……当鸡米花小偷的话。”
“我在拒绝浪费粮食!”
“这是个好说法,我赞同。”敦被逗笑了,这回从小推车上抽了几张纸,塞进美沙手里,“但下次别说谎了,并不招人喜欢的举止,这对你来说会成为困扰的吧,美沙小姐?”
哈?这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他以为在和谁施展无处可放的说教欲。
美沙自诩不是个合格的陪酒女,毕竟她很少会答应客人在店外的邀约,生怕和大肚子秃头的中老年男性发生任何工作地点外的肢体触碰,这让她的收入甚至不如混得没自己开的小角色们。但眼下名声在外的风月场的阿芙罗狄忒,她敢夸下海口,没人会说,美沙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
她忽然想起大崎也说过,敦的性格并不算好,总会和他耍小性子,得哄上好半天。不过哄他也只需要遵循时长原则,聊足一小时后,敦就充好了电重新回到可使用状态。至此美沙能够断言,这位平田敦先生这辈子也不会成为她的主顾,因为太不划算。除非他哪天身价上百亿,她才能厚着脸皮当他的舔狗。
想通这个问题,她伸出油手,抵在男性还算饱满的胸廓,用力推了推,还是推不动,冷静道:“我和您并没有什么过结,下次就算看到我在街上被轮奸,也麻烦您像看到一只阴沟里的老鼠出门觅食,大发慈悲地放过它吧。”
敦手指摸摸下唇,“嘴边还有碎屑,擦掉比较好。”
“劳您费心了。”
这下美沙使出浑身力气,像只奋力推开自己战利品的屎壳郎,咚咚地踩着高跟鞋,将平田敦远远甩在身后。
当然她的愤怒没能持续过久,在刚坐进包厢沙发后,再推门而入的,正是衬衫上还有个明显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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