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之一,我认为凶手是古江以北某个城市的人,但长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学。他逢年过节往返于家乡和本市时,会经常看到坐落在路边的虎王山,所以当他杀人碎尸后,想要掩盖死者头颅时,下意识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应该对城市比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较适合的地点,没必要冒着风险经过有武警把守的大桥去虎王山。而且当年虎王山还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儿。”
“对,您说得太对了,我就是风景区建好了之后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的。家里人也好像是听说碎尸案,才知道有那么座山。”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关于‘1·18碎尸案’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问题。”韩印接着说,“第一个可以排除汽车。如果凶手有车,就不必分多处抛尸,他可以一次性将尸体残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隐蔽;而摩托车就如你刚刚所说,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着包骑摩托车上桥,即使武警不去盘查,也会对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冒这个险;再来说自行车,这个你分析得也有道理,安全时间内凶手很难完成当晚的整个抛尸计划。”
“啊,都不是,那会是什么?”
“你忘了,还有公交车。”
“公交车?怎么可能?”康小北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车。”韩印耐心地解释道,山下既然有学校,那应该就通公交车,即使当年没有直达的,也会在附近有站点,剩下的路凶手可以步行,这样一个来回,我想有三小时就足够了。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在当天傍晚,先乘公交车到虎王山抛掉头颅,返回后,下半夜伺机抛掉其余部分。
至于下半夜,我认为凶手是骑自行车一次性完成抛尸的,当然他原本可能计划分多次,但那场大雪让他改变了主意。
“首先,路程缩短一半,时间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细分析几个抛尸地点之间的距离以及抛尸内容你会发现,凶手是遵循着距离由短到长,内容由重到轻以及由难于携带到易于携带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较原始。”
担心康小北一下子听不明白,韩印又具体解释说:“凶手在第一个抛尸地华北路,抛下的是装着肉片、最重的,也是骑车最不好携带的旅行包。接着,他又在距离华北路只有七八百米远的广城路,着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对目标较大的双肩背包,显然也是意在减轻骑车的负担。那么前后卸下两个包后,骑车便轻松多了,所以凶手一口气骑了两公里多,才在左水路抛掉死者的衣物和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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