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另外,失踪的赵老师的女儿,在镇幼儿园当园长,与丈夫居住在镇中心。三人工作表现良好,未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近期也未与他人结过怨。了解了这三个人的情况,专案组发现她们与尹爱君是同年生的人,而且是小学的同班同学,彼此关系也特别好,联想到尹爱君多年前也是惨遭碎尸,并且本年年初j市方面疑似杀害尹爱君的凶手又再度作案,所以这边专案组就考虑,彼此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这也正是韩印此刻想搞清楚的。他立即将情况反馈到叶曦那儿,叶曦请示了局里领导,表示同意韩印暂时留在高沈村,如果确定两案有关联,j市方面会立即增派人手与q市方面联合办案。叶曦还说让韩印放心,j市这边会按照先前的部署进行排查,有消息了会第一时间和他交流。这样,韩印便留在了高沈村,而顾菲菲则独自驾车返回,抓紧时间做dna检测。
到了傍晚,验尸结果揭晓。除dna证据尚需时间外,其余证据都表明从河中捞出的麻袋中的女尸,就是赵老师的女儿刘小娥。从尸体脖颈扼痕与内脏损伤情况看,与前两起案件相同,她也是被扼死的。三名被害人的头颅都是由喉头上部被切掉,身子赤裸着拦腰分割成两半,有遭到过猛烈性侵犯迹象。综合阴道撕裂、出血情况,以及身体其余部位损伤情况判断,为死后奸尸。刘小娥大腿部位皮肉有缺失,三人随身财物未被动过,头颅至今未找到。由于凶手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除了能确定分尸工具为一把大砍刀外,在死者身上未发现任何可以联系到凶手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凶手在三个死者胸部分别刻下了一个符号,符号很简单:李岚胸部刻的是一个“横杠(—)”,张丹刻的是一个“竖杠(|)”,刘小娥刻的也是个“横杠(—)”,但较之李岚的要短,大概有一半的长度。
资料显示,高沈村距镇中心大概有两公里距离,死者李岚和张丹平日都骑着电动车上下班,失踪当日她们的车子不知何故都停放在单位停车场,而刘小娥家住在镇上,步行五六分钟便可以到单位。三人于工作日下班之后分别失踪,那时大街上正是人流和车流密集之时,没有人目击到强迫掳人事件,三人身上没有绳索捆绑迹象,也没有来自激烈反抗的划痕,综合这几个特征,韩印判断是熟人作案。
凶手在镇上诱拐被害人,却于村内抛弃无头尸体,抛尸行为隐含着极强的泄愤情绪,尤其在第二个抛尸地点的选择上,这种情绪则更为明显。“村委会”是村子的权力象征,凶手把死者张丹的尸体抛到村委会门口,显然表达的是对整个村子的强烈不满。由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