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要案队第一小组,以‘隐秘’的方式,‘限期’侦破该案。结案后,所有资料归档作为绝密封存,任何人未经市局领导批准不得调阅,也未向社会通报过此案,就好像那案子从未发生过似的。”
“为什么会抓错凶手呢?”顾菲菲趁着师傅喘口气的工夫,插话问道。
“唉,其实主要是因为办案组一开始就选错了侦破方向。”师傅叹口气,道,“当时组里把侦破侧重点放在彩色蜡笔上。那个时候商品资源匮乏,彩色蜡笔很不好买,而且非常贵,白秀云一个人拉扯个孩子是不会舍得买的,那么肯定就是有人送给她的。而送这样一个昂贵的东西去给一个单身少妇,这里面恐怕有着牵扯不清的暧昧关系,于是组里初步判断:白秀云一案,很可能是一起求爱不成,导致恼羞成怒,进而强奸杀人的案子,希望能通过彩色蜡笔牵出凶手。
“基于这一判断,我们秘密询问了白秀云单位的同事以及她周围的社会关系。据她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梁艳反映:白秀云被杀当天中午,有一个相貌平平的矮胖男人到单位来找她,下午白秀云回来梁艳追问她,她说那男的是她的初中同学,正在追求她。梁艳觉得,蜡笔很可能就是那男的献殷勤送的。我们通过梁艳的描述,找到那个男人。他叫徐宏,是一家国营百货商店的售货员,他承认在和白秀云交往,但矢口否认蜡笔是他送的。可是我们对指纹做比对以后,发现他的指纹与我们在蜡笔盒上提取的指纹是吻合的,于是就把他抓到队里审问。
“那时,差不多组里所有人都倾向于徐宏是凶手,而进一步对精液做测试,也正好吻合徐宏的血型,由此看起来证据链已经形成了。由于当时破案时限已到,市里和局里不断向办案组施加压力,所以在自认为证据确凿,但还未取得徐宏口供的情形下,办案组负责人便急着向局里汇报说凶手抓到了,局领导十分高兴,立即向市里通报,市里领导也当即表示要进行嘉奖。
“可没想到随后的审讯并不顺利,对于我们提出的证据,徐宏都给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他承认蜡笔是他送的,而之所以一开始否认,是因为蜡笔是他在商店库房里偷的;同时他也承认白秀云大腿内侧的精液是属于他的,但强调他们是在中午时候彼此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其实他的话倒是蛮符合实际状况,尸体上确实未有强奸造成的严重撕裂伤。但办案组那时已是骑虎难下,放了徐宏重新再找线索,时间上根本来不及。而且出尔反尔,到局领导和市领导那儿也没法交代,逼到最后就有些‘是他也是他,不是他也是他’的意思了。或许是忌惮我是刚进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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