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食人心理
由于线索实在有限,尤其是受害者身份无法确认,案件侦破工作难以有效展开。吃晚饭时顾菲菲与韩印沟通了一下,希望他能就目前掌握的资料,先做出一份粗略的罪犯侧写报告,不管是针对犯罪人还是两名受害者,能将范围缩小多少是多少。于是晚餐后韩印回到宾馆房间,便开始着手起草报告。
总结以往出现的因畸变心理杀人食肉案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认为食人肉和内脏器官可以滋补身体的,比如韩国头号变态杀人狂柳永哲,他在法庭上坦白,认为食人肉可以提神,所以曾吃掉四名受害人的内脏;第二种,是具有虐待狂心理的,比如被称为俄国“红色开膛手”的安德烈·奇卡缇洛,他声称受害人痛苦的喘息声能够更加激发他的性欲,以至他会咬下受害人的舌头吞到肚子里;第三种,是追求控制权力的,比如德国食人恶魔阿明·迈韦斯,他自幼生活在单亲家庭中,母亲性格强势暴躁,控制欲极强,造成其性格软弱自卑、缺乏主见,同时又由于生活中缺乏男性榜样,造成其性别偏中性化,并极度缺乏安全感。心理压抑对母亲的抵触,又极其渴望父爱,致使他对同性产生爱恋,并最终吃掉一名男性。值得注意的是,阿明·迈韦斯是选择在该名男性尚存有一定意识之时割掉其部分肉体进食的,从这一点来说,他同时也具有虐待狂的特征。总结来说:第一种类型属于幻觉和妄想型犯罪,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性犯罪。
以往的谋杀案中,凶手选择镇静类催眠药物致死的方式极为少见,虽然从丧失意识的角度来说,“三唑仑”具有吸收迅速、起效快、作用强等特点,但致死过程要相对漫长许多,甚至可能还需要在酒精的助力下才可以完全致死。不过这也许正是本案凶手所需要的,他应该非常享受女性尚存一定意识但可以任他摆布的局面。不过即使这样,他却仍然选择在受害人完全死亡之后,才切割肉体进食以及奸尸,则充分显现出他极度的自卑感和恋尸癖好,当然这毫无疑问属于性犯罪的范畴。
从理论上说,女性释放性压抑的方式和渠道相对较多,且性欲表现大多是被动性的、接受性的,所以由性动机导致暴力犯罪的女性连环杀手非常罕见;况且本案中凶手分尸和抛尸的老辣手法,以及阅历和气力都非一名女性所能及。由以上分析不难总结,凶手是一名男性,其杀人食肉是为了追求控制感来获取性满足,也就是说,他与阿明·迈韦斯同样是一个控制狂。不过与阿明·迈韦斯不同的是,本案凶手没有体现出虐待特征,而更多的是体现出一种“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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