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车打气的那种。而且我发现打气筒的地方是一条小路旁边,那是山路,骑自行车经过的可能性不大,只有可能是徒步或者是骑摩托车。”
“对,很好。徒步端着一盆汽油来焚尸?”师父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不会是死者家里的汽油吗?”我问道。
“你说的问题我也想过了,也查看过。死者家里没有能用得着汽油的工具,所以他没有常备汽油的必要。”
“我知道了,您说的是凶手是驾驶摩托车来到现场的。”
“对,这是其一,其二是这起案件应该是一起激情杀人。”师父说,“你想想,如果是预谋杀人,可以用桶带来汽油,方便携带、方便泼洒。而该案是用盆装的汽油,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凶手杀人后,就地取材拿了个盆,用盆接了摩托车内的汽油,焚尸的。”
我点点头,觉得师父分析的很有道理。师父接着说:“小孩的头部损伤,虽然能够致昏,但是没有致死,更印证了凶手的仓促杀人、焚尸。”
我回头想了想,突然不太理解师父的意思:“咱绕了一大圈,敢情就分析出一个激情杀人?”
师父笑了笑,说:“是的。但是我觉得这很重要。在死者的家中激情杀人,说明了什么?”
我突然茅塞顿开:“熟人作案!”
师父点点头,说:“对了。这就是我想说的。激情杀人不见得是熟人作案,但是在死者家中的激情杀人,通常就是熟人作案。”
“可是,仅仅根据一个盆就判断是熟人作案,总感觉依据不是很充分啊。”虽然法医工作很多都是推理,有的时候我们戏称我们的工作就是“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但是我们每猜一次都是有充分的依据作为基础,如果没有依据的瞎猜,那自然失败率会很高。对于师父的这一个推断,我还是心存顾虑。
“当然不可能仅仅根据这一点。”师父一边说,一边招呼我向现场里走去,“我还有两个依据。”
走到了现场的厨房里,师父指着灶台说:“锅里有一锅面条,桌上有四个碗,这是反常现象。按道理说应该是拿出来三个碗就够用了,那么剩下的这个碗肯定是用来招待熟人的。”
“如果仅仅是认识呢?关系不熟的人,或者路过的人,不可以吗?”我问。
“调查情况很清楚,老夏是一个非常好客的人,如果不熟悉,晚餐不会这么简单。所以我认为,凶手是经常来老夏家吃饭的人。”师父说。
我点点头表示认可,问道:“那第二个依据呢?”。师父接着说道:“另外,你还记得不记得,三具尸体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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