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擦伤不过是小事。在黎夕活过的二十六个年头里,这样的伤,不算少。不过每次,被江聿琛遇到的时候,总会小题大做。
就比如,黎夕刚进大学的那一年。
那时候,她暗恋着许豫旬,基本每天傍晚都会等在篮球场,看许豫旬打篮球。而许豫旬在校队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篮球尖子,迷恋他的女生不少,也不缺黎夕一个。
某天,黎夕照常等在篮球场。只是这一次,与许豫旬一同来的,却多了一个江聿琛。
江聿琛从不碰篮球,黎夕是知道的。那时,卢卿总爱奉承他说:“艺术家的手,是不会用来碰篮球,这么邋遢的东西的。”
而那天,黎夕看见他,也着实惊讶了一阵。不过也就是一阵,她就装作,跟江聿琛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安静地看着许豫旬打球。
比分63:64,许豫旬63,江聿琛64。所有支持许豫旬的女生,也临阵倒戈向了江聿琛。
决胜的那一秒,人群里开始躁动开来。江聿琛只差最后一篮,就能稳赢许豫旬。不过,往往所有的结束,都是源于只差二字。
人流涌动,黎夕被挤倒在了地上。不过瞬间,手臂上就沁出血来。而江聿琛,就像是条件反射一样,扔掉了篮球,跑到了黎夕面前。
动作连贯一气呵成,抱着黎夕,跑去了校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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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聿琛绕到副驾驶座,打开车门,伸出手臂打横抱起她。
黎夕没有挣扎,乖顺地躺在江聿琛的怀里,像是一只温和的猫咪。只有脸上颇含深意的笑容,兆示着她,并不像是服从。
眼角的余光微微一瞥,角落的草丛里,有人举着单反疯狂地按着快门。豪门显贵,总会被一群记者趋之如骛,妄图探究其中的阴晦。他们把这种人,叫做狗仔。
黎夕掠过一眼,蓦然弯起唇角,配合似的勾住江聿琛的脖子。
江聿琛浑身一震,脚步也不禁顿了下来。一丝不苟的法式衬衫,被黎夕的动作,掀起了不规则的褶皱。
她佯装不经意地,贴近了江聿琛的耳廓。柔媚的嗓音,婉转地传进江聿琛的耳朵里,直抵心房:“江聿琛,你说……明天的财经版的头条,会是什么呢?”
她故意顿了顿,冷漠的声线,极尽嘲讽之意:“维辰集团继承人江聿琛,与养妹江黎夕乱.伦。这个标题,怎么样?”
话音刚落,黎夕就毫不犹豫地,贴上了江聿琛的唇瓣。唇瓣相附,黎夕得意地笑了,她几乎能听见草丛里的快门声,咔嚓咔嚓地,跃动地欢快。
不过片刻,黎夕就厌恶似的退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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