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瞄了一眼,本就精通本朝律法的二人便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原来,这事还真如同马县令所说,恰恰就出在那官契上硕大的共有财产四个字上。
因刘通天和严氏早年都曾在这块地上花过银两,为避免来日二人谁发迹了,便忘本私吞将土地占为己有,这两个人早年便去官府定下这桩契约。
初定下时,只是为了方便二人当时做买卖,后严氏回了严州老家不干死人行当了,就又带走了半张地契,这事变成了一桩遗留下来的问题。
可这张陈旧且边缘都有些破损的官契,原是圣祖四十九年在松阳县定下的。
圣祖四十九年,大清律的初本尚未完全定下,那时候官府认定的官契条款只包含父母子女,却不含夫妻之间,但偏偏这桩律法在世宗十年,又被重新修缮过一次。
那一次彻彻底底的修缮,着重将共同财产一事,放在了民间之前少有提及的原配夫妻和妾室关系上。
契约还是原来的修房契约,但实际修订后的条款却已经翻天覆地了。
如若这二人不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那么便只能以夫妻身份共同认定这桩官契。
从父,从母,从子。
多了一字,从夫,虽只是多了一个字,但这从夫二字却也实打实砸到了他们俩的脑袋上。
因为本朝多有男子结契兄弟之事。
结契也属从夫,虽彼此都无法繁衍子嗣,但于共同财产拥有上却是不差分毫的。
这也就造成了严氏生前委托给段鸮的这不明不白的半张地契,就这么因一字之差,变成了他和富察尔济的一张变相证明彼此成亲的证据。
他们若是和官府直接说自己根本不想承认这段莫须有的关系,就是违了大清律法。
只有现在就履行这契约拜堂,直到官契上的时间结束。
富察尔济和段鸮才能如愿分开,二人另行嫁娶之说,方可将这份契约原地撕毁,那时刘通天和严氏留下的各自半张坑人契约才算是了结。
这到底是什么人才弄出来的害人不浅的律法。
这一刻,两个表情冷到直掉渣的人不约而同地涌上这等心头的想法。
他们俩本来就都不是性格好好相与的人,碰上这种事自然是一肚子火气都快压不住了。
但无奈,马县令一言,驷马难追。
两人就是再有意见,想当面理论这事。
遇事本就特别怕麻烦,今天只是例行通知一下的马县令也不准备接待了,直接捋了捋胡子大手一挥便撂下一句话道,
“行了,富察侦探,段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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