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那人却是还没到。
一个人坐在窗边面无表情地望着底下的段鸮今天还是往常那副打扮。
那都已经穿了多少年的芥子领布面衣服,和一双布鞋一看就清贫朴素的很,在他手上依旧是一串带了多年的佛珠。
除此之外,就连件像样的配饰都没有了。
他这么多年给官府做仵作的差事。
一月那点微薄俸银也只够养活自己和儿子,加上他这脸上的伤,本不便在人前走动,要想在这松阳县供得起些吃穿怕是难事一件。
可眼下,他却也在心中琢磨着一件事。
昨晚,他已经在家仔细把这事的头绪给整理了一下。
若说真的这么轻易就把这种事当做儿戏去办了,也不像是他的性格,但怪只怪,他身上还有桩旧事牵连着。
和一个人成一次假亲,不算什么。
这亲成的是否划算且有价值,才是段大人这个人长久以来事事谋算的处事作风。
顺天府一案,时隔多年依旧是他心头一刀。
这件事一日不了,他就没办法摆脱现在的近况回到京城去,可身后那些杂事又诸多,想来也不那么容易躲藏。
原本如果没有这一遭,段鸮怕是也不会想起这件事来。
可上次一案,富察尔济却也在破案上是个奇才。
如今,一旦和这人成了假亲,却也能借其一臂之力,一年后一拍两散,正好便是五年至期,其实便能省去他不少一人隐藏于民间的麻烦。
按大清律例来说,文武官员但凡成婚,一不能娶乐人为妻妾,否则杖六十,并离异,若官员子女为之,一并如此。
二,官员不应娶辖区民女为妻妾。凡府州县亲民者,娶民女,则杖八十,三,良民与贱/民不得通婚,良指军民商灶四类百姓,与贱籍成婚者一律合离。
这三条,他和富察尔济身上的条件都算是基本规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