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啊,怎么满嘴胡话?林月遇害时,我一直跟你在一起,可谓寸步未离,我怎么去杀人?”
欧阳伟说:“不错,在警方认定的林月被杀的那个时间段,你的确跟我在一起,一步也未曾离开。可问题是,林月根本不是在警方推定的那个时间段被杀的。警方之所以认定林月是在凌晨1点之前遇害的,最直接的依据就是我进林月房间去拿手机时踩下的那个血脚印。而实际上,我当时进去的时候,林月还活着,只是喝醉了酒,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那个血脚印,根本不是那个时候踩上去的。”
“那是什么时候踩上去的?”
“是在我回旅馆泡澡的时候。就在我泡澡的那半个小时里,有人拿了我的鞋子,跑到驴友之家,先趁林月醉酒熟睡之机,将她杀死,再将我的鞋印印在血迹上。因为我走近林月房间的沙发拿手机,是在凌晨1点左右,这之后再未去过驴友之家,所以警方就认定,这个血脚印是那时留下的。而警方正是根据这个血脚印,认定我进去拿手机时,林月就已经死了。就是这个血脚印,将本来是在凌晨1点之后被杀的林月的死亡时间,提前到了凌晨1点之前。而凌晨1点之前,凶手刚好有完全充分的不在现场的证明。这个拿着我的鞋子去杀人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你。你知道我每次泡澡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我们当时住的天堂旅馆距离林月住的驴友之家,也就十来分钟路程,如果走得快,最多一刻钟就可以打来回。剩下的这十五分钟,已足够你杀死一个醉酒昏睡的女人。你把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大,为的就是不让浴室里的我听到你出门的动静。你杀了林月,赶回旅馆,躺在床上,假装看电视时睡着了,居然一点也没有引起我的怀疑——如果不是那双鞋——”
“那双鞋怎么了?”
“我每次脱鞋,都会动手把鞋子掉转过来,让鞋尖朝向外面,方便出来时穿鞋。而你将我的鞋放回原处时,忽略了这一点,结果我出来穿鞋时,鞋尖朝向我自己,是我自己动手把鞋掉转过来,才顺利将鞋穿好。当时我只是觉得有些别扭,并未多想,直到今晚我忘记拿拖鞋而再次趿着皮鞋时,才忽然醒悟过来。”
小麦脸色苍白,冷冷笑道:“你的推理,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可是我跟林月无冤无仇,又为什么要杀她呢?”
“你跟林月虽然无冤无仇,却有情有恨。”欧阳伟叹息一声说,“我看过林月的一个qq签名,她说她跟一位同室办公的同事苦恋了三年,这是一段不能公开的秘密感情。一开始,我以为她说的这个人是老蔡。而实际上她爱的人,既不是老蔡,更不是我和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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