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绝对是一溜的拍照声,说不定陆弃就火了!
可是,世事总是有意外,所以陆弃还是听到了一个拍照声,陆弃都没回头,他听脚步也知道是谁来了。
然后,早餐店的那些顾客再一次看直了眼睛,商芷清太漂亮的,比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很多女明星都要漂亮几分,而且脸色白里透红,双瞳剪水,娇艳欲滴。
“你知道我来了是吧?”商芷清收起了手机,缓缓坐在陆弃对面,然后朝一脸八卦的老板娘百媚一笑:“一碗小米粥!切条胡萝卜,生的!”
“看来,那天你是生气了。”这么一会,商芷清已经看到陆弃大口大口吃了四个包子了:“实在是委屈你了,改天请你吃大餐。”
陆弃看了她一眼,顺便看了一眼迅速上来的小米粥和一小碟生胡萝卜片,没有停下咀嚼,却说出了一句话:“你没有理由了。”
商芷清一点也没生气,她笑了:“我有理由!”
“什么?”陆弃不解。
“我要向你道歉,因为我偷窥你洗澡了!”商芷清轻咬了块胡萝卜片,笑得跟流氓兔一样。
哗啦啦声响,早餐店内,人仰马翻,客人倒了一地。
第十二章 兽王
陆弃没有把商芷清当一回事,他比商芷清更知道什么叫偷窥。作为一个屠者,无论是利用高超的隐匿手段,还是借助科技手段,他偷窥他人的事情做过不下三十次。
所谓偷窥,是暗中窥视的意思,被窥视者毫无疑问是不知情的。可是自己呢,他是知道商芷清在看他,更何况,他并不介意被人看到他穿红色内裤的样子。
穿内裤出现在人面前很丢人么?或者说,穿红色内裤很丢人?
再说,陆弃根本不在乎什么丢人不丢人,这世界上有多少个人真的能记得住他?作为一个优秀的屠者,陆弃很成功地让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记得他的存在。
可是,陆弃的名号,却是让成千上万的人记得,尤其是最近,山鬼比里死在暗部兽王手中的消息,已经在黑暗世界传得沸沸扬扬。
是的,在这个受众群很小,却很恐怖的圈子里,陆弃被人称之为兽王,因为他的战斗风格诡异。论凶猛,他可以像熊虎一般;论奇巧,他可以跟猿猴仿佛;论飘逸,他又宛若天上飞禽。
在沪市,一幢八十层的大厦顶层,在全部由落地窗组成的大厅里,一个体型修长,身着黑色紧身皮衣,目如鹰鹫,左脸有一道半寸长的血褐色伤疤的男子正眯着眼睛看着明珠方向。风吹过他脸颊,将他那稍长的鬓发吹起,会发现,这人除了让人感觉到几分阴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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