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市住一晚后明天就把他赶回h市去。
我下午六点钟从公寓出发,到了机场差不多就七点了。
飞机晚点了半个小时,我在接机大厅候了好一阵子才见到金戈酷酷地戴着一副黑色大墨镜从通道里走出来,他头上斜戴了一顶棒球帽,身后背着个休闲的迷彩双肩包,十足的潮男味,要不是他朝我招了招手我还真没认出他来。
走到他身边,我撇了撇嘴,揶揄道:“遮得这么严实干嘛,又不是明星,还怕狗仔队认出来?”
金戈堂而皇之地反驳我:“这是时尚,你懂不懂。”
“……”
代沟啊= =。
金戈是下午五点钟上的飞机,应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我便领着他先去找个地儿把肚子填饱了。
他还真是进行了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连个行李箱都没带,就背了个包,所以我也不急着帮他订酒店寄存行李了。
坐上出租车,我问他:“你想吃什么?”
金戈耸了耸肩:“whatever,客随主便。”
“……”哎呦喂,一上来就给我卖弄起英语来了,看起来有进步呀。
既然金戈说吃啥都可以,那我就随便带他去了一家味道还不错的餐馆里吃小龙虾和烤鱼。
这家店生意很火,一到晚上大厅里就人满为患,找不到位置坐,只能开包间了。包间里虽然手机信号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人会打电话找我,叶男神很晚才回家,一般这个时候不会联系我。
金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胃口比较大,我点了三斤小龙虾,一大盘碳活烤鱼,怕他不够吃,又叫了几份特色小吃。
我将菜单递给金戈,问他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他翻了几页,对服务员说:“再来两瓶啤酒吧。”
我皱了皱眉,正想制止,但转念一想自从来来了k市,天天粗茶淡饭,基本没怎么出去吃过,更不曾大快朵颐、痛痛快快地喝酒吃肉过了,一嘴馋起来我也就不想阻止了,反正两瓶酒也不算多。
坐了一会儿,主菜还得等一阵子才上,小吃和啤酒倒是现成的,很快就端上来了,我用牙齿咬开瓶盖,略过了玻璃杯,很豪迈地直接对着嘴干了起来。
金戈怔怔地看着我,佩服道:“真厉害。”
我笑了笑,没说话,夹了一粒盐焗花生米丢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了起来,啊,真香,啤酒配花生米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经典美味啊。
金戈也夹了几粒花生米吃,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酒后,突然问我:“你男朋友怎么没来?”
我耸耸肩,“他忙着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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