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这件。”周洛阳看了眼其中一件t恤,说道。
杜景听见了,点了点头,始终不说话。
周洛阳拿出一个蓝牙音箱,说:“听的什么?一起听吧?”
“选你平时听的。”杜景终于说了一句话。
“我想听你的。”周洛阳拿着蓝牙音箱,过去匹配了杜景的电脑,听见那前奏时有点意外。
“《stan》。”周洛阳说。
“你也喜欢?”杜景也有点意外。
“我喜欢他的副歌。”周洛阳笑着说,感觉到也许打开了交谈的契机。
杜景擦完电风扇,从椅子上跳下来,说:“我第一次听到他们的歌,是在我妈和我后爸的婚车上,那天很热,我还记得婚礼司仪是个很胖的男人。他们在婚礼现场试音,放了张黑胶,我过去问这是谁的歌,他说‘eminem’。”
周洛阳:“………………”
周洛阳没想到一个歌手能让杜景突然说出这么多话,只能点头,什么也回答不出来。
杜景从玻璃窗的倒影里看着他,说:“那天的花开得挺好,全是红玫瑰,但天气热得人汗流浃背,那年我六岁,我妈让我穿西装,我很讨厌,衬衣领子太紧,快把我勒死了……”
“是……是的。”周洛阳忽然觉得,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考速度,说道,“应该是特别定做的吧。”
“对。”杜景说,“和我爸闹翻以后,她就嫁给了一个很有钱的、在马德里做葡萄酒生意的西班牙人,那家伙有两个儿子,智商不是太高,我觉得是因为夫妻俩都喜欢抽大麻,生出来的小孩显得有点智障。虽然他们看我,应当也觉得我是个智障。”
周洛阳:“……”
“你看我像智障吗?”杜景说。
周洛阳:“……………………”
周洛阳笑了起来,杜景又开始自言自语,说道:“你英文说得怎么样?”
“还……还行。”周洛阳有点不知所措。
“西班牙语会说么?”杜景问。
周洛阳答道:“不会。”
杜景说:“西班牙语很好学,比法语好学,在他们的家庭里生活的那段时间,我很快就学会了,不过我假装不会,听他们在饭桌上议论我,挺有意思。”
周洛阳终于找到了插入话的空当,说道:“所以你决定回国念书了?”
“不完全是,也因为另一件事。”杜景想了想,又说,“我想学点理科的东西,他们希望我当律师,做金融,或者去当政客,和我性格不合。”
周洛阳嗯了声,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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