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身上脏兮兮地,但是眼睛又圆又萌,看起来似乎饿得晕头转向,但姿态、动作依然保持着警惕和机敏,让陆迩爱不释手。
陆迩打小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自己就养过两只猫,看到这么一只小可爱,哪怕自己也吃不饱,还是忍不住把它带回了家。
——至少多个伴儿、能让他说说话也是好的。
反正他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点子,多养一只小猫应该也养得起。
小咪很通人性,也聪明,从不乱跑,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有些高冷,不太粘人,陆迩想撸猫总会被它躲开,看起来很抗拒的样子,逗它撒娇也总是懒懒得不回应。
抱猫的时候,陆迩忽然注意到,脚下的红土地里钻出了几根不知是什么植物的嫩苗,芽叶嫩绿,还沾着一丝红泥,显然是刚破土不久。
陆迩很确定自己刚才站在这里时,这里什么都没长!
——那这些嫩苗是……
陆迩若有所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如果这些灵水对植物生长有所裨益,那他确实可以考虑尽快开始开垦田地、种植作物了。
陆迩性子严谨,最不喜欢的就是不确定性,不论是依部落不稳定的分发食物、还是手指上这枚玄幻的灵水指环,都不是他愿意作为长久填饱肚子的依靠。
花了几天熟悉这个世界后,陆迩第一想法就是打算自己开田种植,正好也可以研究一下这个世界的植物特征。
以他目前的了解,部落里至今都还没有“种植”的概念,莫说农田,连个菜园子都没有,让习惯了在试验田里近距离接触庄稼蔬菜的陆迩失望不已。
兽皮毕竟比不过后世的毛巾,擦过之后还是有些冷,陆迩抱着猫赶紧回了部落。
回去的路上,一些部落里的兽人和亚兽们都吃完了饭,脸上都带着久违饱餐一顿的回味满足,正三三两两出门采集。
冬去春来,植物开始萌发,有些在初春时结出的果子可以采摘来食用。他们这个小部落,因为最强的两个兽人一死一伤,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根本没有闲玩的余裕。
原身因为自闭,跟他们接触不多;陆迩怕暴露,也不打算跟他们多做交流,抱着猫崽儿自顾自地往回走。
不过他不想跟人交流,有人却不放过他。
一个娇弱的身影拦在他的面前,长长的尾巴在身后绷直,漂亮的脸蛋上满是厌恶:“绿耳!大家都在外面找食物,你一个人跑出去玩水?”
陆迩认出这人就是这几天负责给自己送食物的少年,名字好像叫什么“长尾”来着。
这少年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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