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未免也太贪了吧!”
周正连白眼都懒得翻,“这么低的稿费价格,还要拿走我的优先出版权,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时至今天,互联网的确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
像后来那种,小说改编电视剧、游戏、电影、漫画之类的东西,在如今这些人的脑子里,都还没有这个概念形成。
他们能够想到的,最多也就是现在比较流行,从香江那边传过来的小说出版。
“那要不,每千字我们再加二十?”裴玉是真的很喜欢这本小说。
本心里,她也能够看出来《青年周末》现在遭到的困难。
要说靠着一本小说恢复它的光荣,那确实有些不切实际。
只是这本小说要是火了,不就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他们青年周末,从而带动销量嘛!
最起码不会总被京青报,把他们辛辛苦苦干出来的一些成绩,全部都给它抹掉。
“不了。”周正拒绝的很干脆,“如果你们的价格没有出到一个在我看来很高的程度的话,我是不打算放弃这个优先出版权的。”
“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青年周末确实在小说推广上做了不少工作,我肯定会优先考虑你们。”
他算是不咸不淡的做了这个决定。
目的上,却是有别的考虑。
重活一次,他再也不会傻傻的去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了。
哪怕那只鸡,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侵略的意思。
合同该怎么签,还是怎么签。
折腾了很长时间,两人在作品所有权的一系列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这个时候的合同还没有以后那么规范,甲方爸爸也没有那么“霸道”和奇葩的要求。
周正最终拿到了千字120的报酬权,以及最最重要的署名权。
因为他的作品是小说性质,也不存在什么汇编。
自然也就没有在报社内幕里,那种常见的狗屁倒灶的作品完整权纠缠。
裴玉走了!
带着一肚子的怒火和震惊,拿着被修改后的合同意见就这么离开。
稍后她还要再来一趟,把修改后的合同让周正签名。
毕竟是首席记者,手上的权力足够让她对整个合同,做出相应的调整而不必向总编汇报。
回报社的路上,聪明的她开始回忆才震惊的发现,自己似乎从一开始竟然就被这小子吃的死死的。
包括从刚一开始的谈判到这小子的独奏,以及利益争取,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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