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007只有他
来人见他恍惚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诧异,等他仔细端详杨中元的面容,脸上却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表情:“小元……是你吗?”
他声音比幼时要低沉许多,低低浅浅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来,带来阵阵暖意。
杨中元定定站在原处看他,心里想着当年的总角孩童也长成英俊有为的青年,岁月拔高了他们的身形,拉低了他们的声音,把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心变得成熟而坚定起来,却依旧不会夺走他们曾经年少相识的情谊。
就像杨中元一眼认出了程维哲,而程维哲也第一眼便想起了他。
那声“小元”喊出口,便是对少时岁月最好的报答。
时隔十四年,杨中元再回家中,父亲已经亡故,爹爹不见其面,大哥不待见他,连家门都不想让他进,他虽面上不在意,但心中却已十分悲伤。
但是,还是有这样一个人,只看他一眼,就能叫出他幼时小名。
杨中元觉得自己眼眶有些湿润,幼时跟他吵吵闹闹别别扭扭一路长大,十几年未见,程维哲还是那个程家长房正公子,而他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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