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他亦有点感觉的姑娘,他都会事先说明,自己有先天心脏病,比较严重的那种。
大学那几个还会试着与他交往两三个月,工作后再遇到的,听说他有心脏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条短信过来,意思很直白,“我觉得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未来”。
期间也有一个坚持得久的,却在他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装了起搏器以后,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机器才能维持跳动,或许在常人眼里,已不能算是个完整的人了。
诚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时,最初那个小女友究竟长什么样,他已不记得了。
只记得她很擅画画,临分手时,她送给他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画满了他各种各样的模样,看书时,写字时,微笑时,走在弄堂里回头看她时,笔触间略去他眉宇的恹恹病态,洒上阳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让程昶相信,她当年是真的太喜欢他。
可惜那个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后遗失了,一如他不记得她的模样一般,并不怎么可惜。
程昶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便如奔走在这尘世中的芸芸众生,最终在心上裹了一层坚硬的壳,且他的壳格外厚,仿佛杜绝了情念,以至于后来遇到再多形色万千的女子,他也没动过心。
实在太难动心了。
程昶工作几年后,参加过不少同学同事的婚礼,有的在欧洲的小礼堂里,有的在富丽堂皇的酒店,有的则是乡下的流水席。
无论哪一种,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结同心,无论贫穷,富贵,疾病,相守白头,永不离弃。
这是一双人走进彼此生命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