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得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轻笑。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个儿的诚意十足,他自己又呆头呆脑的,指望着他开窍、去喜欢谁、去主动追求?
太不靠谱了……
说来说去,两个人都是那种凭着自身不错的条件在感情上占尽先机的人,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总要有一个主动一些。
蓝衫摸摸下巴,既然她比乔风先开这个窍,那就只好她先上了。
其实嘛,发展一段感情未必一定要等到对方动心时你才出手。趁着这小子懵懂的时候,一鼓作气把他的身心占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就算追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在乔风眼中,她的“色狼”形象早已根深蒂固,她差一点扒了他的裤子,他都没排斥,还愿意继续跟她做朋友,可见此人心胸有多么宽广。所以他肯定不会小家子气的以后不理她了。
越想越美妙,之前乱糟糟的情绪终于理明白了,蓝衫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舒畅感。
她和乔风停在河边,两人下马,坐在草地上看风景。
坐了一会儿,蓝衫仰身躺倒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偶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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