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唐思淼,他的睫毛真长,眼睛真好看,鼻子也长得很好看……一时看入了神,脑中的话便情不自禁蹦了出来:“你穿西装很帅。”
收道她这样的谬赞,唐思淼是受宠若惊,惊喜之色未露于表,正想说谢谢,秦可可却打断他,嘴里轻轻飘出一句话:“我喜欢你。”
唐思淼正准备去拿酒杯,听见秦可可这句话,手僵在了半空。他以为自己是听错了,撇过头正好对上秦可可那双晶亮的黑眸。她的下巴轻轻搁在手背上,微薄的嘴唇一张一合,重复说:“我喜欢你。”
人生中第一次正经的告白,没有抛头颅的热血,也没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迈;平淡,平淡地就像是在说“我饿了”。人是种不知足的动物,不吃饭会喊饿,喜欢了会说喜欢;因人而异,有些人会把情绪给憋着、藏着,可就秦可可而言,她的脑容量本就不够,再藏些事情在心里,一定会堵死她的。
她没有想过会在酒吧告白,也没有想过“我喜欢你”这句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是这样的平淡。大概对方会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告白来得猝不及防,唐思淼愣了一会,判定自己没听错,才缓慢地反问她:“你想要我,怎么回答?”
果然是个很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嘛,连这种感情问题都要先问过女方。
秦可可也不客气:“那你就说‘也喜欢我’好了。”
唐思淼一时被她逗得哭笑不得,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笑道:“怎么?相亲结果很失败?对方很嫌弃你?”
“才不是!”秦可可像个小孩似得撅嘴:“人家对我可满意了。”方才的疏离感全然散了,两人平时的熟络感又回来了。秦可可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对,像是一幅醉酒的神态,伸手拽住了唐思淼。
纤细柔软的五指紧紧攥着他的衬衣领子,静默了好一会,直到将他崭洁的衬衣领攥出了褶皱,她才大吸了一口气,身子朝上一耸,唇齿贴上了糖水微带酒味的薄唇。
她猛地吮了一口唐思淼的嘴唇,浓烈酒味儿在她舌尖游离,鼻腔里充斥着刺激的酒味儿,连带着大脑也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太平淡的告白容易让对方忘记,那么她就用这个吻,让对方记住自己。
不论结果如何,不论对方反应如何。
她现在的思维就是:老娘就是亲了你了怎么了吧?绝交还是咬我?
见对方没有反抗,秦可可就更加无所忌惮了;双手拽着唐思淼的双肩,试图用唇齿去撬开他紧阖的牙齿。试了半晌,也只能在外围战斗,半晌进不去。
秦可可才没那么容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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