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在秦可可家里养成的习惯,贪恋在阳台喝茶的滋味儿。他让人在阳台上置了一张根雕茶几,上面摆放的茶具均是出自名窑,价格不菲。
从昨日到现在,他不过休息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口干舌燥,茶瘾上来了,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朝着阳台走去。他坐在根雕茶几旁,自顾自地倒了杯茶,执起青釉莹莹的茶杯,放在唇边抿了口,隽秀的脸庞朝着落地窗外望去,城市的灯火依旧繁华,喧嚣并没有随着夜幕降临而止住。
比起白日,肆意的人性更为雀跃。
他眉头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对他说的话。
“少爷,秦小姐性格不错,你就舍得和她断了交集?”
当时他眼角微跳:“不然呢?”
秦阿伯叹了口气,说道:“我倒觉得,你们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来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盘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没有糖的润色,她无法出色展示自己,成为一碗合格的红烧肉;若是没有糖,她可以和着油盐酱醋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红烧肉只有糖没有肉,结果,可想而知。”
回忆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经见了底。
他呵了一声,这个比喻竟如此的,生动。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去哪儿了,敢不敢出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影子!_(:3」∠)_
木有留言不幸福。
☆、第30章 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这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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