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松下课了,步履姍姍离开学校。
在学校门外,一个女子一屁股坐在电单车上面,一隻脚踏上去,一手托着腮。江松看到这个女子,第一个反应就是……
换路走!
但,太迟了!
她叫道:「那么巧合!」
「神经病!甚么巧合呢?你根本就知道我在这里上班。」
「一场朋友,为甚么这种态度呢?」炽男其实不太在乎。
「朋友?何时和你成了朋友?」
「唉!不做朋友就算了!」炽男扬一扬手:「去哪里?陌生人!」
江松低着头,寒着背,捏紧手挽袋,急步走了。
换路走的江松,碰见幸有朋抱着一条小狗,和毕笑囊、王小双、钟立仁围在一起。
四个小学生围在一起,不是玩乐,更见神情凝重。
「你们干甚么?」江松突然出现,四个小学生也惊惶失措。
有朋有点害怕,因为心虚,他带了小狗回学校是犯校规的。
看看他的表情,看看他抱着的小狗,江松大概知道出了甚么事了。
「有朋!你是不是带了宠物回校?」
小双看到不敢作声的有朋,抢着解释:「老师!小狗很可怜的。有朋住的是公屋,不可养狗,他怕被人发现,所以……」
有朋十分紧张,一手掩着小双的嘴巴,不想老师知道他犯了校规。
毕笑囊知道不能隐瞒下去:「老师,有朋带小狗回校,是不想牠没有人照护;如果小狗独留家中,一旦被人发现在公屋养狗,他一家也没有房子住了!」
钟立仁叫道:「岂有此理!这些规矩是谁定的!不怕!我们公布各大传媒,去示威游行,说政府虐待动物,逼房屋署就范!」
「钟立仁!」江松严肃:「学校有校规,香港有法律,违法就是违法;公共房屋,不能养狗,是市民大眾一早知道的事;每一个人做事之前也要考虑后果,明知故犯,还强词夺理,破坏社会秩序,这与土豪恶霸有甚么分别呢?」
江松蹲下温婉地说:「你们上学不只是追求好成绩,老师想你们明事理,辨是非。要学懂克己,不要满脑子也是功利主义,自私自利。知道吗?」
「知道了!老师。」四个小学生听教了。
「不怕!我家可以养狗!」
这一把声音使江松打了一个冷颤,回头一瞥眼,其实未见人,已知谁。为甚么她还在这里?你……跟着我?
***
六人同在七百多呎的村屋内。
「我爸妈、哥和嫂子去了加拿大生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