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变得这么迷人了,我却依然记得他把屎拉在裤裆里的样子。真是一种罪过。听说他一进现在的公司,就有女同事追他,还有人不嫌麻烦地转几趟车专门跑到他们家的早点铺来吃早餐。
这些都是唐笛灵告诉我的,唐笛灵是他妹妹。兄妹俩的名字合起来是人杰地灵的意思。我觉得唐叔叔还是挺有才的,作为一个能把牛肉面做得让你吃了第一碗、接着就想吃第二碗第三碗的早点铺的掌柜,对自己的儿女他是寄予了深切的厚望。
我举手和唐人杰打了个招呼,大概是突然看见我戴了副大框眼镜,他站在我面前瞅着我。我咬一口甜筒,指了指不远处的售货亭,“要吃自己去买。”
他转身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也拿了个甜筒。
在我身边的石凳上他坐了下来,我们俩一起看着下面的大马路。
“眼镜那里配的?”
“学校旁边。”
我都不用说是哪个学校,他就已经知道了。
“有用吗?”
“没用我戴它干嘛?”
他咬一口甜筒,咔嚓一声,半个冰激凌雪球就进了他的嘴里。“冰不死你。”我说了一句,他没没理我,还是我先问他,“你今天怎么回家这么早?”
“出来办事,提前办完了。”
“哦。”我点点头。
说了还没两句话,他的甜筒已经吃完了,然后就站了起来,“走吧。”
我有点意外,“干嘛这么急?你刚来。”
他不耐烦地看着我,“你别装聋作哑了,你妈让你赶紧回家,说别耽误了晚上的相亲。”
我擦,相亲。我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唐人杰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你妈说约的是晚上六点,现在已经五点多了。快走吧。”
我看了看天色,是不早了,夕阳已挂在了树梢,溜旱冰的小朋友也被妈妈带着在回家了。但我却不想去相这个亲,尽管我妈一再强调,说这是她求了我外公的,这个相亲对象是我那个只做学问、从来不问俗事的外公介绍的。她还威胁我,如果我敢不去的话,她会让我的两条腿变成五条腿。
但我很肯定我的腿不会有事。所以我对唐人杰说:“来不及了,现在赶回家,换个衣服再化个妆,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等我赶过去人家早就走了。”
唐人杰像是早就料到了,“我来的时候,你妈已经说了,要是来不及,就直接把你送到约定的地方。”
我手里的冰激凌蛋筒咔嚓一声碎了,我说:“我妈不会连约会地点都告诉你了吧?”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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