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歪歪扭扭搭在腿上,露出一双白净的小腿和泛着血色的膝盖。
新塘这一带,路面坑坑洼洼不平,多是石子儿路,她皮肤娇嫩白皙,刚刚跪在地上,竟然磨破了一层皮,红红地沾了一些尘土。
不过叶初晓自己并未发觉膝盖受了伤,脑子都是刚刚宋家扬血流满脸的样子。心中愧疚难安,于是对屋子里这个人又恨上了几分。
驰骏皱眉观察了一下她膝盖的伤口,粗鲁地抢过她手上的毛巾,翻过干净的一面,往那还留着尘土的伤口擦去。
叶初晓这才惊觉自己膝盖受伤,因为被触碰的疼痛,倒吸了一口冷气。
驰骏抬头睨了她一眼,似是漫不经心开口问:“很喜欢那个姓宋的小白脸?”
他语气略带讥讽,但也并不算太难听,配上他手中的动作,反倒给人一种他们似乎很熟稔的错觉。
叶初晓微微一怔,没错,他们认识已经十八年——但从来没有熟悉过。
她并不回答他的话,他也不追问,只继续手上轻拭的动作,又道:“家里有碘酒吗?”
叶初晓沉默片刻,如实回答:“客厅电视柜下,有一个药箱。”
驰骏找到药箱,再次走进来,掏出里面的碘酒,给怔在床上的叶初晓,处理了一下膝盖上的伤。又对着床头边的镜子,为自己处理伤口。
他和宋家扬的这一架,因为都是赤手空拳,倒也没什么大碍,就是脸上挂了好几处彩,一边颧骨微微肿起,嘴角也破了皮,这鬼样子,完全是一副打架斗殴后的小混混模样,他对着镜子自嘲地笑了笑。
叶初晓本以为他是要收拾自己,但是现在却看他在自己的闺房悠然自得地处理伤口。
她和他从来没有过如此近距离相处,这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不,简直是非常非常不自在,好像这本来就不大的房子,变得更小了。
叶初晓想让他滚蛋,也第一次希望她那个不负责任的母亲马上回家。
叶初晓脸上变幻的神色,被驰骏的余光发现。他鄙夷地嗤笑一声:“就这么讨厌我?”
叶初晓默不作声。
他放下手中的药水,转头看向她,漫不经心的语气,继续道:“喜欢那种学习好?家庭背景好?性格好的?”
叶初晓继续沉默。实际上她完全猜不透他的心思,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自己的这些事如此关心。
她不得不再次确定两人的关系,得出的答案依旧是,他们从来没有任何关系。
而她的沉默,显然让驰骏不满,语气也变得冷厉:“瞧不起新塘是吗?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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