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出嫁时,江挽彤曾得意洋洋地对她说,“恭喜姐姐就要嫁人了,只是听说姐夫身体不怎么好,希望姐夫快快好起来,不然姐姐你身上戴孝,可不能来参加我和秦霄的婚礼了。”
江挽云抬头看了秦霄一眼,冷漠地点点头,抬脚准备离开。
原身娘家这一家的奇葩,她现在还懒得打交道,待她有钱有势了,再将原身的嫁妆讨回来不迟。
“诶?”秦霄见江挽云准备离开,叫道,“慢着,挽云,你见了我就这态度吗?”
曾经她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亮光,仿佛自己是她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人,怎么如今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了。
再看她一身粗布衣服,头上只有一支木簪子,肯定是在夫家受苦了,那她一个人出现在县城,莫非是从夫家逃跑回来的?
江挽云疑惑地扭头看他,“那要什么态度?说声妹夫好久不见?”
秦霄语塞,表情复杂道:“只是觉得你变生疏了,你怎么回县城了,是遇上什么难事了吗?走,上车,我正要回府,你妹妹和母亲知道你回来了肯定很高兴。”
江挽云表情淡淡道:“当初是谁说的,我父母都不在了,现在又嫁出去了,从此江家就不是我家了。”
秦霄更加尴尬,“挽彤她年纪小不知事,你莫要……”
江挽云懒得理他,“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说罢快步汇入人流中,后面的马车已经开始骂他们堵路了,没办法秦霄命车夫继续前行,自己则琢磨起来,江挽云这次回县城是干嘛的。
他和挽彤的婚礼是这个月初八,还有几天,当初急着把江挽云嫁出去,就是挽彤和江夫人觉得她会闹事,加上陆予风可能快死了,再不嫁到时候还要另外给江挽云找夫家。
这事不是瞒着江挽云的吗?她怎么知道的?
她莫非嫁人了还对自己念念不忘?
秦霄感觉自己喉头一紧,心里升起一股又烦闷又自得的情绪。
江挽云行走在路上,转了一圈后买了几份生煎包,一袋糖炒栗子,几个烤红薯,再转了回去,在医馆附近的酒楼里订了几个菜,让他们送到医馆去。
留下房号付了钱,她抱着自己买的东西回了医馆。
此时天已经黑尽了,饭堂居然还有人在排队,看来她出去买是明智的,只不过要多花点钱。
唉,又是钱,还不知道陆予风的病接下来要花多少。
她这次出去不光是为了买吃的,还顺便看了看县城里有啥吃的,她以后肯定要把生意做大的。
县城里虽然很热闹,但小吃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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