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端正,此时细看,倒是看着这个“女婿”的俊美容貌愣了一下,心下暗自嘀咕了几句。
但不管怎样,场面话还是要说的,金士绅酝酿了一下,刚要开口,就被明珠抬手制止了。
“金老板,真是非常抱歉,我刚刚只是见那绣球差点砸到乞丐头上,不忍贵府小姐嫁与那人,才出手拦下了那绣球。”明珠解释。
金士绅愣了愣:“那你是没有做我女婿的意思了?”
未免解释麻烦,明珠果断解开头发,打算让事实来说话。
金士绅愣了:“你……你是女子?”
他身后的侄子也目瞪口呆。
“没错。”不等明珠示意,春蝉便自觉过来给她束发,明珠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这……”金士绅“这”了好一会儿也没组织好语言。
“父亲。”随着一个饱含怒意的女声响起,从客房中走出来一名样貌清秀的少女,正是金士绅的女儿,今天招亲的金凝月。抛绣球的全程她都透过窗子看到了,此时又听到这一出,终于按捺不住走了出来。
金士绅看到女儿,偷偷退了两步,这抛绣球招亲的主意本就是他提出的,女儿一开始就不同意。但金士绅想得倒也简单,他膝下只有一女,因此想招个赘婿,但门当户对的,哪有愿意入赘的?愿意入赘的那几个,金士绅又不太看得上,思来想去,便有了今日这一出。
结果今天又出了这么大个岔子,此时面对女儿的暴怒,他语气艰涩地解释:“凝月啊,今天的事为父也是……也是……”
“等会儿再听你解释,”金凝月打断他,缓步走到明珠面前,对她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姑娘搭救之恩,小女子没齿难忘。”
“金姑娘不必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明珠道。
其实,就算她不来,金士绅当然也不会忍心自己如花似玉未及弱冠的女儿嫁给一个年已不惑的乞丐。前世,虽然于名声有损,他还是顶着压力悔婚了,给了那乞丐不少银子,又赠了京中一处小院给那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