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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生警觉,收回欲踏上楼梯的脚,本想转身就走,却听见一阵轻柔低缓的钢琴曲,竖耳聆听,触动心弦,仿若受了蛊惑,抬脚,一步步向上。
巨大的落地窗,干净的白衬衫,姿态迷人的坐在钢琴前,修长完美的手指,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舞蹈,流泻出静谧安适的乐音。
就在她现身的同一时间,他微微转头,笑盈盈的望向她:“你来了。”
她感觉心口似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因手中捧着纸箱,不能做出别的动作来,只好克制,艰涩的:“我们好像见过?”
他没有停下动作,答非所问:“很久以前,我曾跟一个女孩儿说‘音乐可以止痛,转移病人的注意力,减少肌肉张力和恐惧,因而纾缓疼痛。’那个时候,很是自以为是,好像自己有多高明,好多年过去,听了个叫‘捧杀’的词,突然明白过来,所谓‘天才少年’的可悲。”
明明是微笑着的表情,可她却看到了他的落寞,因着莫名的心疼,轻易卸除防备,捧着纸盒走过来:“从来没有哪个人,可以一帆风顺一辈子的。”顿了顿,好像他们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问出口:“那个女孩,是夭夭?”
他愣了一下,随后微笑着点头:“是啊,夭夭。”又似陷入回忆,自言自语:“因她放弃音乐,因她开始学画,因她放弃作画,因她重拾音乐——这样的反复无常,全都是为了她。”
她想起来了,他是个画家,她还翻阅过他的画册,手心上的原画,就是他的作品,真是缘分啊!
不过那么多想法,最后却只是顺着他的话:“你很爱她?”
他点头:“是啊,很爱、很爱。”
她环顾一圈:“她呢?”
他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维持着温和模样:“嫁人了。”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这个阳光温暖的上午,她坐在一边,聆听一个感觉很熟悉的陌生人的故事。
他说,他十岁开始跟随国际乐团巡回演出,十三岁独立演奏,少年时代,大半时间耗在钢琴前和飞机上。
十七岁那年,他感觉倦怠,想休息休息,他家里把他安排进了一所私立学校,在那里,他遇上了她。
长得不是学校里最出彩的,家世也不是学校里最显赫的,学习成绩平平,学校组织的会演也没见她露过脸,可在这所学校里,如此普通的她却和他齐名,真是纳罕。
纵然是被誉为天才,他也是个人,也会有好奇心。
那一天,他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扯着随意搭在肩头的单肩包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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