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蓁小的时候,最喜欢吃一种冰棍,冰棍有两种颜色,一种纯冰色,一种粉红色,冰棍头上沾了许多绿豆红豆。
而当时的冰棍,只卖三毛钱,有豆子的五毛。
穆易对她的管治很宽松,但是唯独有两样不能犯。
第一,不能说谎。后来穆蓁用事实证明穆易的话是错的,有时候善良的谎言是可以帮到人的,例如,她偷了钱去买冰棍,却告诉穆易说是隔壁小胖请的,后来穆易对小胖十分友好,买东西吃的时候,也有小胖的一份。所以说,谎言帮了小胖半个童年的零食。
第二,不能偷东西。
这个,穆蓁原则上是支持的,但是这个原则是建立在有冰棍吃之上,没有冰棍吃,她不奉行这个家规。
那时候,雪糕是稀罕物品,只有镇上才有卖,而村口的小卖部只卖冰棍,有时候,会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推着自行车,车后面放着一个“冰箱”,里面装满了冰棍游走于各个村落之间。
当时五岁的穆蓁的人生理想,就是希望以后长大了,做一个卖冰棍的阿婆,她觉得,这是最有前途的职业。卖不到钱,可以白吃冰棍,一天吃几根都没有人用藤条伺候。
她盼着长大。
但是成长的过程是十分漫长的,其中总会经历许许多多的风雨挫折。
例如这一次,她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拉了好几天的肚子,穆易质问她到底乱吃了什么,她回答不上来,只好无奈地告诉穆易,她吃了好多西北风,肚子里都是气,总是咕噜咕噜作响,如果能吃上一根冰棍,把肚子里的西北风冻结的话,她就不会再拉肚子。
穆易却用大人固有的思维推翻了她的理论,并且严令苛责了一番,最后下了定论,未来一年,都不许她吃冰棍。
这对穆蓁来说,几乎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拉肚子延绵好几天都没好,穆易和张子菁带着她去镇上的医院,经过卖雪糕的店,她口水流了一地。
到医院的时候,穆易上了厕所,张子菁去挂号,让她乖乖地坐在候诊的椅子上。
那时候的穆蓁,是多么的有先见之明啊。
她从口袋里摸出了十块钱,十块钱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当然,她不承认是偷的,因为,这十块钱是今天出发的时候,张子菁口袋里掉出来的。
她顶多就是拾遗不报。
这个介乎人品和道德之间的东西,她年纪太小,不懂得这个,只是认为如果做错了,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但是她没有被原谅。
这也是她人生第一次经历了男女混合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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