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记得来家里吃饭,小羡有什么忌口的吗,我记下来,到时候吩咐厨房避开。”
人与人之间的的确确是存在区别的。
有的人天生就有这个优势,简单的笑一笑,就能博得所有的好感。江丛羡就是一个典型。
“谢谢二婶,我没有忌口。”
这话落在许清烟耳中,又多出了另外一层意思:无父无母的江丛羡从小过惯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对食物也就没有那么挑剔了。
其实也差不多。
江丛羡很少在食物方面太过苛刻,哪怕不爱吃的东西,他也能面不改色的吃下,的确是因为幼年时受的那些苦。
在这待的也够久的了,许清烟带着林约离开。林约其实挺不想走的,但下午还要去看医生。
走之前许清烟握着林望书的手,语重心长的劝她:“对小羡好一点,这孩子挺不容易的。”
林望书点头:“我知道的,二婶。”
然后送他们离开,直到他们进了电梯。
不等她转身,江丛羡从身后抱了上来,脸在她肩上轻轻的蹭,像在撒娇:“对我好一点。”
他重复着许清烟刚才的话。
“我挺不容易的。”
第七十三章
林望书说:“我觉得我对你挺好的。”
江丛羡点头:“是挺好, 但我这人不懂满足。”
他咬她脖子,力道挺大,林望书都疼的皱眉了。可他还是没松口, 似乎就是故意想让她疼的。
疼痛比舒适,更容易让人记住。
“所以你每一天,都要比之前还要对我好。”比起威胁和强迫,更像是在撒娇。
江丛羡很会察言观色, 这也是他为什么成功的原因之一,他非常清楚在什么情况下, 应该说什么样的话。
很多时候他甚至可以放下那些在他眼中不值钱的清高和自尊,他对自己挺狠的, 比对别人还狠。
背地里,总有人骂他就是条狗。
江丛羡自然是知道的,可他倒不怎么在意, 狗怎么了, 会牧羊看家, 还衷心, 野性点的还会捕猎,而且如今爱狗人士这么多, 说他是狗, 岂不是夸他讨人喜欢。
虽然江丛羡对讨人喜欢没什么好感,他只想讨林望书喜欢。
就是因为太会察言观色了,所以他也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肆无忌惮一些。
林望书觉得他有点无理取闹:“哪有人这样的。”
“现在有了。”
他就是在耍无赖, 就是在仗着她的喜欢,无所顾忌。
林望书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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