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只能幕天席地,吃饭只能混个水饱,找不到工作,在这种时候,他这个接受过教育的现代人,能守住道德底线吗?
至少池晏觉得自己是做不到的。
求生是人的本能。
为了生存,人可以放弃很多东西。
更何况是道德。
只有吃饱穿暖,人才能去谈道德。
编撰法典这种事,池晏只能找帮手,但主笔还是他自己,其他人大多是碍于眼界,他们的三观已经成型了,也不懂平等是什么意思。
在他们看来,穷人之间是平等的,平民之间是平等的,相同的阶级比较平等,跨越阶级就不行。
至于王,则凌驾万物万人之上,人间的法律管不了王。
池晏:“只能让你来陪我了。”
老管家坐在池晏旁边的桌子上,他虽然老了,但视力还是很好,他拿着笔,在一边写民法。
池晏记得以前上学学过拿破仑的历史,历史老师说过,不管拿破仑打了多少胜仗,都无法跟他的另一项功绩比——民法典。
但是池晏要在这上面进行一些修改,比如土地属于国家,平民的地虽然也能买卖,但是是有期限的。
而每一个行政单位能够让平民拥有的地都有面积规定。
除此以外,民法演编撰的内容也是根据拿破仑的民法典来。
第一部分人法,第二部分是物法,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
在人法中,池晏革除了父权。
因为父权还没有出现在之前有的律法中,所以他删改了也无所谓。
池晏对肯蒂斯的父权深恶痛绝,甚至觉得跟印度有一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亲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打个比方的话,家庭中地位最低的是女儿,然后是母亲,再然后是儿子,父亲如果觉得妻子或者女儿犯了错,他执行死刑,打死了妻子和女儿,他都是不必判刑的。
除非他杀的是儿子。
但就算杀了儿子,也因为那是他的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释放。
他可以不讲道理,也可以没有道德,但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就是天然无罪的,只要他折磨的是自己家人。
非常畸形。
“陛下……真的要这么写吗?”老管家有点不敢下笔。
池晏凑过脑袋:“你说哪一条?”
老管家咽了口唾沫:“离婚权这条。”
池晏:“不行吗?”
老管家:“……平民结婚了还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