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书就平摊在膝盖上,元徵却也并不真看,反而不时引诱着雁卿说话。
雁卿晓得七哥是个害怕寂寞的——且他答应了将书借给她看,便也不急在一时。翻看了两页就将书放到一旁去,从怀里掏了个荷包出来,“昨天夜里才做好的,送给你玩。”
元徵接过来,见荷包上绣的是喜鹊登枝,绣工却十分精美,只缝合处看得出针脚稚嫩参差来,便知道雁卿出了几分力——那缝合也确实有雁卿的特色,笨归笨,却十分的细密用心,想必是缝了好几个来回的。
便将自己身上带的解了,换上这一只。
雁卿见他身上的荷包精致远胜自己百倍,却有些不好意思了,“我手笨,缝的不好看。你要带,等我以后做好看的给你。”
元徵就笑道,“这只便十分好,结实耐用。且你又不喜欢做女红,何必勉强再做?我有这只带就心满意足了。”
雁卿便嘿嘿的笑着,“七哥知道我不喜欢做呀。”
——她总算还明白,这个世道女孩子不肯做女红是件不那么值得炫耀的事。
元徵就含笑望着她,“——我自然知道。”
雁卿便向他抱怨,“二哥哥却非让我给他做,做了他又说不好。”在元徵面前她难得的多话,“他又不缺荷包带,我跟他理论,他却说我做的和旁人不一样。我当然知道我做的比较丑啊!”
她义愤填庸的强调自己做的丑,元徵听了也忍不住笑。就道,“你做的确实和旁人不一样,却不是因为丑。”然而她本就天真烂漫,又是在这个年纪上,纵然和她说了她也听不懂。元徵便笑而不语,任她自己去想。
元徵却不喜欢鹤哥儿——鹤哥儿讨厌他三番四次的拐带自己妹妹,元徵又何尝不讨厌他三番四次的阻拦碍事?
便笑道,“你既晓得他别扭,日后他让你做什么你便不要做给他了。省得他嫌这嫌那的。”
雁卿笑道:“做还是要做的。”
元徵又切了秋梨给雁卿吃,切得薄且莹白,汁水鲜嫩。雁卿便含在口里,那甜便如冰糖一路化开,心情都跟着清甜起来。
一时无话了,她便闭目听风,开心的哼起歌儿来。
元徵靠在廊柱上静静的看着她。这年岁的小姑娘无一处不稚嫩娇软,仿佛轻轻碰一下都会擦破了皮。却又丝毫不懂得防备——也不单在这个年岁上。以雁卿的性情,大约一辈子都不会想到要防备他吧。
想到这里,竟有些难过了。
他便又抬手摩了摩雁卿的头发,瞧见她发间落了花瓣,便轻轻帮她摘出来。将花瓣纳在册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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