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耸的脑袋一抬,“啊?”
“……”他手一松,我便就是往下滑了些。
我一个激灵的缓过神来,连拖带拽的揪住他的衣服,扒拉几下,急急忙忙四肢并用死死将之绕上了,登时喜笑颜开。
夜寻并不介意我似个树袋熊般毫无形象的挂在他身上,因为他抱我基本都用的这个姿势,也不介意我浑身滴水透湿了他的衣裳,只是道,”你就不怕有一天会给人害死?“
我的下巴抵着他的肩膀,心情莫名高兴得都要飞上云端,笑吟吟道,”我不是有你么~”
“我不会永远留在离镜宫,你不想拖累千溯,即便长不了心眼也该长长记性了。”
……
按理来说,这就是我初恋的破灭了。
斤斤计较又敏感得过分了头,心中兀自七上八下,然后在面上呈出一派平和。
木槿道,任何不以结婚为前提的喜欢都是耍流氓,而成婚之后,两个人就会永远的在一起了。
夜寻道他没有留在离镜宫的意思,便是不打算同我一起,不打算与我成婚的。且而他这么淡然,只有我揩他油的份,又怎么会耍流氓,他不过是不喜欢我罢了。
出奇的是,我当时除了例行公事般的伤神了,依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却没感受到过分的悲伤。
因为至少在那时,他还是恍若捧着珍宝般,将我护在怀中的。
之后的夜寻,还是从前的模样,我亦然。
只不过愈发小心翼翼的收敛起自个的心思,是因为怕说出来后,他会觉着负担而提前离开。
愈埋愈深,时光亦在缓慢的流泻,我因为本就没有期待什么,就连暗恋这么一项也适应得如鱼得水。
这大概是我做过的最成熟的一件事,亦是最久的一件事,久到习惯了夜寻的存在,习惯了与他从水火不容、格格不入到渐渐平静,并以为理所应当的日常。
很少有人记着自个十年前,三十年前还在想些什么,更何况还是千年万年。
我不记得自己对他的那一段苦恋,或许只是青葱年少时懵懂的冲动,或许是别的什么,于千万年后的我来说都并无差别。
我的身边有夜寻,这便是足以让我满足的现实。
再然后,就有了沐殷。
他就若我曾想象中的夜寻一般,是个温柔如月的男子。
只是身子总是很孱弱的,是从娘胎里头带出来的病,我想尽了法子也医不好他。
发自内心的说,我的确很喜欢他,这种喜欢在其他面首之中也是没有的。
他有时低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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