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就是为了像这样偶尔的一个瞬间,他看着你,毫无防备,全心全意。几乎要让你以为,他也是喜欢你的。
只要这样想着,所有那些牵扯着心口的痛,似乎都没有那么难以忍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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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通宵开会,上午又见了一拨人,就飞回来了。”他打着呵欠,明明才来过一次而已,就已经熟门熟路地躺到我沙发上:“三天才睡了五个小时,厉害吧。”
我把晒在阳台上的被子搬到床上,把空调的温度打低。
“别睡沙发上,醒来会腰酸背痛的,上床睡。”我把床上的书拿开:“把鞋子脱了,衣服先扔沙发上,等会我来收拾。”
他懒洋洋脱了衣服,里面穿了件黑色的t恤,慢悠悠蹭过来,把头靠在我肩膀上。低声抱怨:“我好饿。”
“你先睡,等会我叫你吃饭。”大概是真的累过头了,他眼睛都睁不大开,朦朦胧胧地半眯着,额前头发垂下来,完全不见平常神采飞扬的样子。我伸手摸了摸他头发,他也只是抬了抬眼睛。
我把他搬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关了卧室灯。黑暗里隐约可以看见床上隆起的一团,明明看不清楚,心里却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只要知道这一点,仿佛整个心都安稳下来,云在青天水在瓶,一切都安稳团圆,无比美好。
我很早就明白,真正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歇斯底里的呼喊,而是安心的,愉悦的。像我小时候每一个度日如年的假期,看见他来了,世界都瞬间被点亮了。喜欢一个人,就是只要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很安全,像冬天外面刮着狂风,而你躲在被子里看书,这世界再严酷,都不能再伤害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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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给自己一个人买的菜,所以没什么复杂的食材,剥了一点虾仁,剁碎了瘦肉,给他煮了虾仁粥,下了一个荷包蛋。郑家虽然宠他,但是在正事上也一点不含糊,一直是以继承人的严格标准在要求他。派遣出去半个月都是小事。我看他累成这样,大概这几天也没好好吃过一顿饭。
粥做好了,叫他起来吃,他累得连捉弄我的精神都没有,乖乖端了碗,盘着腿坐在床上吃,吃完了抹抹嘴,钻回被子里。
我摸不准他衣服是什么材质,不敢放洗衣机里洗,翻来覆去找洗标,闻到一股烟味。
他是中学就开始吸烟了。
郑家人身高都不错,他十四五岁就开始拔高,瘦,穿着黑色t恤,坐在天台上吸烟,他头发黑,又带着点卷,长得长了,垂在脸侧,侧着头,一个人就坐一下午。
我从那时就渐渐知道,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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