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些学到一些,年纪小不是犯罪的借口,年纪小也不是任意妄为的借口,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一直在想,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些条款是不是害了未成年人,使得他们变得肆无忌惮。
2002年,四个未成年小混混因蓝极速网吧工作人员以未成年为由不让他们进入而报复,买了汽油纵火并用铁链将网吧门锁死。25条人命,事后一人不满14岁批评教育不追究刑责,俩满14的无期,17岁的判12年。今年17岁的已出狱.两个无期的都已获减刑。他们是得到了拯救了,可是那25条人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