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说:“是谁说的婚姻是座围城来着……?真特么是个天才!”
那架势很像是要和钱钟书先生一论兄弟。
唐宁是个表面沙雕实则文艺的年轻人。
他坐在王思年边上,目光因为酒精上头变得有些迷离。听见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前辈们的感慨后,他嘟囔了一句:“倒真像是诗里写的似的。”
“什么?”女人没听清,温声问。
“我要去另一个国家,另一片海岸,找另一个比这里好的城市。”[1]
他没指望王思年读过卡瓦菲斯的《城市》,只是随口一说。
然而女人没有停顿的接到:“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 ” [2]
她轻声说完,依旧笑意盈盈,维持着柔和无害的模样。
唐宁愣住,抬脸望向她。
“这个城市会永远跟踪你。你会走向同样的街道,衰老在同样的住宅区,白发苍苍在这些同样的屋子里。”[3]
王思年在杯盏交错和明晃晃的灯辉中,抿了口辛辣的酒,微微眯起眼。
那模样就只温顺了许久的猫,冷不丁露了一下锋利爪子——不是它顽冥不灵,是骨子里的那点野性,泯灭不去。
这一眼,击中了唐宁。
也就是那次之后,他看王思年的眼神带了几分爱慕。
“年姐,萨迪的《蔷薇园》,你知道吗?”
唐宁很久没有听到王思年说话,知道她应该是回忆起了当时场景。
“听说过,没读过。”王思年回神,不知道他刚刚抛出这个话题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这么说。”对方微微有些犹豫,但还是咬牙说了出来,“有一句诗,我想和你共勉。”
“嗯,什么?”
微顿的寂静后,唐宁的低语顺着手机听筒传过来,还带着电波的刺啦声:
“你若没有锐利的指爪,最好不要冒犯野兽。”[4]
“年姐,你多保重。”
嘟——嘟——
大男孩告别完,竟然挂断了电话。
再拨过去,对方已经关机。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温度太低,王思年突然觉得一股寒意袭来,裸露的胳膊上冒出鸡皮疙瘩。
她端起了那杯刚刚喝了一半的牛奶,试图安慰自己。
……有什么可怕的呢?
唐宁不过是因为家里出了事,所以情绪低落了一点,又不愿意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丢面子。
他只是个敏感而年轻的孩子,遇到挫折时有些气恼,便引用了一首悲观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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