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文化,没有参加过科举,或者科举失败,只能在衙门里混日子,他们的生存之道便是向老百姓不断地索取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由于元代统治者不熟悉儒家文化,因而大量雇佣胥吏治国,到了明初,胥吏仍旧嚣张跋扈,甚至还发生胥吏殴打上司的事件。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除了对跟他一起打天下的文臣武将进行了一番极端的处理方式外,也对数量众多的胥吏进行了处理。
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颁布了由他亲自写定的刑典《大诰》,里面有这样一条新规:
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诉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为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阻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口、渡口,也不得阻挡。
朱元璋这是为了对方胥吏而新创立的一种方式——“旁入公门”。朱元璋允许那些被胥吏剥削的急了眼的老百姓们可以从衙门侧旁的小门冲进去,把造成自己冤屈的胥吏们抓起来拿送至京城。并且,朱元璋还规定,沿途的官员们不得阻止,否则,我就枭首示众。
有了天子的旨意,自然就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故事发生在江书常长熟县,主人公陈寿六本来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乡民,每天过着自己的穷日子。
不知因为什么原因,陈寿六得罪了当地一个叫顾英的县吏,于是遭到了顾英的打击,陈寿六家里仅有的口粮和来年的种粮都被顾英的爪牙抢走。
这位胥吏顾英平时就横行乡里,老百姓对他也是敢怒不敢言。顾英以为老实巴交的陈寿六也只是忍一忍就过去了,并不会翻起多大的事态来。结果他错了,因为他遇到了陈寿六,并且是在朱元璋刚刚颁布《大诰》的日子里。
陈寿六心中的怒火终于有一天爆发了,某一晚,陈寿六率领自己的弟弟和外甥冲进了“旁入公门”的门,趁着顾英喝的大醉之时,将其五花大绑地捆了起来,然后连夜押送离开了常熟县,直奔京城而去。这事来的太突然,常熟县的其他官吏们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陈寿六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乡民,他在临行前,就已经让乡亲们找来了朱元璋发布的《大诰》,并随身携带作为护身符。因为,按照朱元璋的旨意,对持有《大诰》押送为害乡里的胥吏赴京的乡民,各地都要一路绿灯放行。
当陈寿六等人押送顾英到京城后,朱元璋立即将顾英打入大牢,朱元璋不仅没有处罚陈寿六等人以下犯上的罪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