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手在念颐腰上扶了扶,他让她站得稳稳的,起落的广袖间充盈着松柏清新的气味,念颐无意间嗅到,恋恋他身上的味道,心理愈发复杂了。
他大概是要为她穿鞋吧,一手托着绣鞋,眼神脉脉地望向她掩在裙襽里的脚丫。
念颐瞧出来,不甚自在地咕哝了句什么,和他在一道儿矜持是不必的,她稍犹疑,倒是慢吞吞把脚伸了出来。
适才动荡得太厉害,白绸袜宽松,不知何时掉在了地上,她自己也唬了一跳,脚居然就这么未着丝缕伸出来了。
念颐是侯府嫡出小姐,大家闺秀,她的脚从来不曾走过多长的路,穿的也都是绵软的好鞋,针脚齐整还是其次,主要是底下人花的心思,光是纳鞋底便花了好大一番功夫,等到她上脚的时候绝没有不合脚之说。
等闲也从不曾在天光下暴露出来,捂了十来年的脚,晶晶莹莹,五只小脚趾透着极淡一层桃粉,此际扭捏地蜷缩起来,仿佛下一息便要躲回去。
“……等等,你不要看,我先把绸袜穿上。”念颐再大大咧咧,也没有说自己的脚赤条条给男人看的道理,按照现今的说法,一般来讲姑娘家的脚平白被外男瞧了去,她就是那个人的人了。
她羞起来收势不住,特别上脸,面红耳赤的,却也不是像别人似的整颗脑袋都是红的,她只面颊腮边两抹嫣红,艳若桃李,樱桃小口也抿着,须清和看着只觉得可口。
他压了压她的手阻止她蹲下去捡绸袜,轻声道:“还是我来罢。”
不给念颐说不的机会,须清和说完就蹲身下去,他先只是握住她的脚尖,像擎着一块凝脂白玉,念颐不忍心再看,有种自己清白不复在的沧桑感,可怜她都不一定能嫁给他,脚还要被他看了碰了,真是流年不利。
她眼睛闭了好一时,下面须清和动作却慢的可以,她怀疑他伺候过人不曾,究竟会不会穿袜子?不禁抬着腿,膝盖在他胸前不拘哪一处微微抵了抵,道:“你这么样磨蹭,倒不若还是我自己来穿……”
须清和把她的脚放在自己膝上,两手翻那只白绸袜,不满意地道:“还是湿的,这要怎么穿。”
合着他在纠结这个,念颐气得不行,弯下去要抢回袜子,“就你矜贵,湿的怎么就不好穿了,我脚暖和,等会儿不多时就捂暖了——”
她的动作遭到他的抵抗,她只得放软了声气,怏怏地道:“快穿上罢,我怕万一来个什么人,被人瞧见你我这样,我今后还怎么做人?你一点也不为我想。”
他顿了好一时,终于决定忽视袜子的干湿程度,潦草甩了甩,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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