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67轻轻的一个吻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明白:
什么才是真爱!
薛蔷不懂兽语,更不明白憨子的意思,只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被狗嫌弃的地步,心里更是郁闷。等莲瑾几人走了老远,他才匆匆地跟了上去。
花朝节,是年轻男女相亲的盛会,归于城也难脱俗套。
大周国的男女并不十分保守,外加上节日的烘托,那些少女们三五成群,簇拥成团,嘻嘻哈哈地在归于城里游玩。
在遇到心仪的男子的时候,少女们会取下头上的绢花丢给对方。
要是两人都有意思,便会双双脱离自己的小团体,独自约会。
男子遇上喜欢的女子则更是大胆,他们会当众告白求爱,若是两个男子同时中意一个少女,则会以比武的方式决定胜负,赢了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玉绯烟这一行人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五人中,莲瑾一身白衣,君子无暇,如皎皎寂月,让人仰望。
而墨殇,则是万年不变的黑色衣衫,背后背着同色的宝剑。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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