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伦家好想吃肉肉——
憨子咂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口水,两只铜铃大小的眼睛里更是冒出像饿鬼一样的光芒。
憨子专门盯着那些稍稍丰满的少男少女。
在他的审美中,只有这样稍稍偏一点肥肥的肉肉,不太油腻,又油水十足,才是滋味最好的,不但能填饱肚子,而且口感极佳,并且耐饿,吃一个,能管一天呢!
如今,这满大街上行走着的都是美味佳肴,让憨子越看越发觉得肚子空空,饿得不行。
看到憨子的馋嘴模样,玉绯烟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吃货——霍神医。
也不知道霍神医和程冠中现在怎么样。
他们回了药王阁有没有和掌门发生冲突……
不过,想到不久之后大家就会见面,玉绯烟也不那么着急,寻了归于城里最大的酒楼,玉绯烟带着憨子走了进去。
“小二,上一百斤牛肉,一百斤羊肉,一百斤猪肉,另外弄几个招牌菜,快点儿!”
玉绯烟声音柔软甜糯,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吓死个人。
妈妈呀,三百斤肉!
这个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的,怎么胃口这么好!
立刻,所有人对玉绯烟行注目礼,只等看到她身边的憨子之后,大家才算明白过来。
好家伙!这么大的狗,他们可是头回见到。
就它的体型,绝对能吃三百斤肉。
城里什么时候开始流行养大狗了?这小姑娘应该很有钱吧!否则,照这种吃法,一般人家可是养不起这样的狗呢!
憨子哪里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一看到热气腾腾的卤牛肉被端上来,它来不及哈气,一口连盆子都嚼碎了吞了下去。
猛地察觉到自己的两只手差点儿被大狗吃掉,店小二双腿不由得微微发抖。
还好他警惕心极强,收手及时。
否则,他双手就要成为大黑狗的美餐了。
“姑,姑娘,这餐具……”
一想到大黑狗吃掉了盆子,店小二只好看向玉绯烟。
“放心,钱一分都不会少你。”玉绯烟说完,摸了摸憨子的头,“憨子,下次别把餐具吃了,不好消化的!我可不是兽医哦!”
“嗷——呜——”
伦家知道啦!
那东西也不好吃,要不是太饿,伦家也不会这样!
伦家又没有异物癖!
见憨子能听懂玉绯烟的话,店小二连连称奇,等他再次把肉端上来,这一次憨子乖乖地只吃肉,盆子依旧好好的。
“血,你看,那大狗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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