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谁都不会知道,她身上裹着的那块牛皮就是她的斗篷。
付了一个金币,凤歌获得了十天的居住权。
在前往临水镇的安排上,凤歌并没有将自己逼得太紧。在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将该做的、该处理的任务完成了好去捕杀怪物提升实力。
不过虽然成功的住进了旅馆,凤歌却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她被人盯上了。
这种感觉,在她进到旅店并且如愿住进来之后便有了。
所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
凤歌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握着铁剑,一点不敢放松的听这房间外的动静。
一个在门外走廊,两个在房顶。又听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新发现的凤歌才初步确定,这次过来打劫她的应该是一个三人团伙。
有了之前在新手村那个任务的折腾,凤歌现在到达云溪镇时,镇子上已经有不少测试者出没了。
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是非。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如此。
大约是看到她身上穿着的这身衣服特别吧!
想到这里,凤歌的脑子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很诡异的想法——如果这三个人知道,她身上这套衣服穿上去就脱不下来而且还没有任何属性的时候,该是什么表情和动作呢?
☆、第十二章 滚开,杂碎!
有些东西在尝过一次之后,是会上瘾的。
比如杀人越货。
在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够强悍的实力,杀一个人,和捏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区别。
现在还是在初期,凤歌很清楚在这世界往后发展不到一年之后,就会有专门以杀人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公会出现。
要知道比起外头那些凶残的怪物,比自己弱小的同伴可要好对付多了。
当然收获,也是巨大的。
宏鑫和刘寒是在新手村里就认识的,再加上后来出了新手村才加入他们的王诺,三个人便组成了一个固定团队。
一开始只是为了一起对付怪物,提升自己的实力。
可是在和镇外的怪物交手之后,他们才发现这里哪怕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兔子,都比新手村的狼要厉害,这里的兔子不光爱吃草,更爱吃肉!
如果想要成功的活下去,他们迫切的需要装备,需要武器,也需要钱。
于是在终于花光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馅饼砸到了他们面前——一个毫无防备的刚刚从新手村出来的人,掉进了离他们不远的怪堆,被一群兔子当场就给秒杀掉了。
他们从那个倒霉蛋的身上,得到了几个金币,还有一把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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