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叔听了赶忙道:“不不不,不行。”欠下卖身契等于入了奴籍,他不想委屈自己的媳妇,有个当奴才的爹就算了,还要儿子有个当奴才的娘吗?
杨海燕:“也许洪婶签了卖身契,用卖身的银子可以治好洪叔的腿。之外,五年后,不管是洪婶还是洪叔,我都允许你们赎身,赎身银子给卖身契的银子一样。”她没有把人当奴才看的习惯。“十年后,我可以无偿放契,不用你们给银子赎身。”就当自己聘用了他们,但是没有卖身契,她又不放心,毕竟他们不认识,是没有任何信任基础的。
启国的卖身契有两种,一种是活契、一种是死契,像洪书把自己卖给牙行,那是活契。但是活契的奴才是不能随便发卖的,因为对活契的奴才,主子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对于死契的奴才,主子既有使用权、也有所有权。范婶被发卖,因为她是死契。
很多主家不喜欢买活契的奴才,也是因为这点。不过,法律规定是这样,但实际上操作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封建社会,权势大于律法。
活契有五年、十年。但是不管活契几年,奴才赎身的话,赎身银子可是比卖身银子贵了好几倍的。不然主家既买了奴才,又包吃包住、又给月例,不是亏了吗?
洪叔卖给牙行一两银子五年的活契,牙行把洪叔卖给杨海燕二两银子也是五年的活契,但是五年后,洪叔要把自己输回去的话,可能就要二十两、三十两了。不过,一般奴才没有犯错,做事情老实,主家也不会这样不同情理的开价。
洪婶原本也不愿意卖身,她也不是看不起下人,而是担心将来孩子长大以后被人说。但是听到杨海燕说的这些,她心动了。她的卖身银子可以治丈夫受伤的腿的话,那她肯定愿意卖身。再听到杨海燕说五年后会让他们用卖身价赎身,十年后会无偿放卖身契,她就心动了。卖身跟着主家,至少吃穿不成问题,如果不卖身,她还要考虑吃的。
其实,洪叔也心动了,他心动的是可以治腿。如果他的腿治好了,不管是对妻子还是对孩子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情。
杨海燕不是圣母,但是也愿意帮人一把,一个会为妻子卖身的男人,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再说,他们夫妻一起给她做事,可能效率会好一些,也不用洪叔担心家里的妻子了。
接着,杨海燕又道:“你们可以先去医馆看看,这腿能不能治疗,能的话治疗这腿要多少银子。”
洪婶:“对对对,谢谢夫人。”
半个时辰后,洪叔和洪婶回来了,大夫说这腿可以治,但是前后费用不少,要十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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