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左右,但向丽的话,说十分她能听进去七分。
向吟抿抿唇,把脸偏向一边,“我喜欢他,和跟他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
“还有,这个橘子吃不吃?不吃我就再去洗点葡萄。”她刚刚洗苹果把袖子撩了起来,小臂上还有浅浅的疤痕。
小时候向吟从不敢穿短袖,即便是最热的夏天,也要穿长袖来遮挡胳膊上的伤痕。
年龄见涨,有些不严重的疤淡了许多,又加上久了习惯了不在意了,才开始穿短袖和无袖的衣裙。
向丽说不吃。一天到晚的,都是些没味儿的东西。
看到她小臂上的疤,向丽说:“以前老院长下手也是狠,你才那么点大,一根柳条细细软软的,抽人却特别疼。”
回忆往事,她一口气叹了又叹,“想当年我们要领养小白,他说什么时候也要带你一起走。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当时院长还跟我说,他是你们当中最成熟懂事的孩子。”
可是向丽记得的,是他如何撒泼打滚,又苦苦哀求她,求她把向吟也一起带走。
向吟跟那些原本就在福利院的孩子不同。
父母和院长相识,当时他们说的是要出差几天,家里没人带孩子,于是送过来请他们帮忙照顾一下,还说好了照看的酬金。
谁成想此后都了无音讯。
院长是个脾气暴躁的人,那时福利院的经营状况不好,又多了张吃饭的嘴,顿时气上心头。
院子旁有池塘,栽了一棵杨柳树,他一生气就抽柳枝下来打她。
六岁之前向吟记下的东西都不多,唯一深刻的,是每次柳条抽过来时,陆瞻小小的身子都会抱住她。
向吟说:“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多久以前的事情还提。”
向丽看她表情,“不提这些陈年旧事,那说之前离婚的时候,你知道为什么我带走的是你吗?”
明明那时已经知道陆礼诚是个同,虽然不至于禽兽到对还只是十四岁的陆瞻下手,但两人毫无血缘关系。
这其中潜在的危险,以及陆瞻是她第一个想要领养的孩子,这些私心,都让向丽想带走他。
可是那个时候,陆瞻却主动说:“我要跟爸爸。”
如果非要这么判的话,他希望向丽带走的是向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