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绝逼不能再让楚清让碰我的车了。
“想到什么好主意了吗?”霍大哥把两人叫出去询问道。
“去做义工。”林楼回答,“我觉得以瑾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她要找的既不该是励志女主,也不是什么门当户对的高门子弟,最重要的是人品。”
像霍以瑾一样,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帮助别人又不会连累自己的人。
☆、第51章 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
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吉祥物。
“做义工”也算是最早的总裁文中经常出现的经典桥段之一了,能帮总裁看到女主的真善美,也能让女主意识到总裁也有温柔体谅的另一面。端看作者如何选择了。
林楼对霍以瑾表示:“既然你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不太可能比霍家有钱’谢副总充当着背景音的角色);也不觉得长相是你的第一选择标准(‘这个绝逼是在骗人!楚清让当初是怎么被看上的你敢说实话吗?’依旧是谢副总);又希望最起码在三观上能稍微对得上一点(‘楚清让血的教训’by:谢副总),那么义工组织绝对是你最好的选择。”
刚巧,林楼回国后就了解到了lv市本地的大部分都是由年轻人组成的义工组织——红领巾。
“会不会太年轻了一点?”红领巾什么的总觉得像是在说小学生啊。
“国家规定,义工需要是16岁以上的自然人,再小的那只能叫学校组织献爱心。”林楼鄙视了一眼谢副总,“咱俩到底谁才是那个中学之后就出国的人?”
“……”谢副总觉得他上辈子一定欠了林楼很多钱,要不这辈子为什么他总是致力于找他的茬。
然后,就这么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