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陪自己死,所以取消古之以殉葬制度;一边又怕老爹在地下很寂寞,所以想找人去陪他,然后眼睛在自己的兄弟中转了一圈,一眼就瞟中了大哥子启。
哥啊,对不住了,咱爹临死前留了个遗诏……好吧,秦始皇还没统一中国,还没“诏”这玩意,你精神领会就好了,反正爹说他死后,让你下去陪他,还说如果你不愿意下去陪他,就让我送你们全家一起下去陪他。
所以哥,你看看你是一个人下去陪咱爹,还是全家下去陪咱爹?
虽然子启未来会不断作死反对纣王,最后还因为勾结西周,当带路党而被周人封为宋国的开国之君,但天道他老人家可能觉得,子启不在了,子衍在也是一样的。
反正历史上,子启的王位是兄终弟及,而非父子相承的,所以子启之死,死得干净,毫无半点麻烦。
搞定了朝廷里一个“嗡嗡嗡”的声音,罗小受又掏出了两件神物,土豆和玉米——本来罗小受想用杂交水稻苗的,但是这个杂交水稻吧,它是不能留种种植的,顶多第二年,它的种子就会退化成普通水稻。因此不管是本国的农民也好,还是歪国的农民也罢,都要上种子公司重新购买杂交水稻种。
罗小受又不会科学研究杂水稻苗,所以在百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更方便快捷的土豆和玉米。
奴隶社会就是好,所有的奴隶都是自己家或是手下官员的,基本没有私有土地,不用担心老百姓不肯种,再加上土豆和玉米又不费好地,随便挖个坑就种下去了,于是在闻仲比干飞廉这些老臣优先种植的情况下,土豆和玉米很快就种满了整个大商……嗯,直属罗小受的那一部领土。
像东南西北侯这种人,罗小受不但绝对不会将土豆玉米种给他们的,而且每一个土豆玉米种还要严格控制,一经查出通敌卖国立刻处死。
再说一次,奴隶社会就是好,只要主子没这个心,奴隶们根本没这个胆卖种子。
至少在前几年,罗小受是不用担心诸侯国会比自己实力更强大了。
为了巩固实力,罗小受命诸侯众献女入宫……当然,为了防止搞出妲己那样的事,罗小受说的是自己要选王后了,你们爱献不献吧,不愿意献就放着,我也不强求。
现在,罗小受才不到二十岁,风华正貌,长相又颇为俊美,按荀子的说法,“纣王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翻译一下就是,纣王是个武力值暴表的高帅富。
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花样美男、极品小受什么的,大家的审美观念都很一致,基本上都是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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