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的眼神里,他依旧真挚:“本来那天我有些烦躁,昏昏欲睡,但你耳机提醒弹出来的时候,我真有通上电的感觉,然后就看到了你——哇,原来这就是白蹭我歌单两次的女生。后来我就坐在那里,不怎么敢再看你,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低头偷偷笑了很久,笑了一路。不管你信不信。”
我信。
怎么会不信。见他的第一面,我何尝不是如此。只是那一天,我装模作样,束手束脚,为了展现“最完美”的自己,但幸运的是,在涂上用于适应环境和对象的保护色之前,他就已经见过我相对真实的内核。
但我还是有点难以置信:“所以看到我的第一眼,你就芳心暗许了?”
陆成则没有犹疑,没有模棱两可:“嗯。”
讲话时,他的视线总是聚焦在我脸上,显得很专注,但笑眼看起来全无压迫:“到公司后,我就很紧张地等着你加我,总之那天我笑了一整天,因为时不时地想到你。”
原谅我用一句很俗套的话语来形容这一刻:陆成则,我命运般的陆成则。
他是一枚直接穿入我心房的子弹,枪炮玫瑰,没有防备,无需防备,只在我眼里短暂地经过,审核都多余,春日本就不需要预言。
他怎么这么会打动人,这么有感染力?让我想哭想笑,该死的,我眼眶一定在发红,因为陆成则表情有了抱歉,然后,他把自己面前的纸巾递过来。
我接过去,按按双眼,摇头失笑:“干嘛啦,在外面说这些。”
陆成则说:“就突然想说,但绝对不是想让你哭。”
我哼一声:“那是为了什么?”
他说:“为了让你再靠近一点。”
我说:“我们昨晚还抱着睡在一张床上,近到不能更近了好吗?”
他不吭声了,抿了抿唇,瞳仁里有期待的光,在闪着。
谁能扛住被这样盯着,在进攻,也是在恳求,我偏了下头,清嗓子,郑重唤:“陆成则。”
他正襟危坐:“嗯。”
我笑:“想不想当我男朋友?”
他也笑,开始自己一掼擅长的文字游戏:“自信点,把前面四个字去掉。”
陆成则。
我男朋友。
我扔了根薯条过去。他扬起大大的笑容。
我们的脸,在这一刻,一定都很红,就像在蜜罐子里憋了太久。
晚间地铁上,我们第一次一道下班回家,并共用了我的蓝牙耳机。
返程歌单依旧由陆成则提供。
以往一个人通勤,我警惕性较高,从不在车厢里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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