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成则配合地迈步。
我们就这样叠抱着,像两只被什么奇怪的魔咒粘接在一起的笨拙企鹅,他裹着我,我倚着他,慢慢吞吞挪到了电梯口。
好在已是深夜,不容易遇到路人让我们当场社死。
进门就接吻已经是家常便饭,有时只甜丝丝地互啵一下,有时会擦枪走火地亲吻好久,今天的陆成则有些食髓知味,我被他抱回卧室。
陆成则的手有些凉,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还开始发笑。
他也在上方笑:“笑什么?”
我陷在自己的发丝里,摇头:“不知道。”单纯开心着,因为他在我面前,触手可及。
我喜欢他的各种亲昵,手指或嘴唇。
我们的喘息愈发急促,我手脚并用地缠紧他,不敢发出太过分的声音,隔壁住着一对老头老太,我不知道隔音效果到底如何。
我就这样跟陆成则同居了,像呼吸一样自然,像是每天都要喝水吃饭,他抛弃了他户型极佳采光优越的三室居,非要挤进我的蚂蚁窝,用他的各种物品标记我的圈地,增强存在感,还举出充分理由:怕我养不好他的小鸟。
他是靠坐在床尾的椅子上跟我讲这话的,很随意。
我没好气地蹬了他膝盖一脚。
他明显不想白挨这一下,起身拉住我腿,把我拖拽过去,欺身而来。
陆成则给我的体验很好,他看起来纯白,却充满黑色的,毁灭般的张力。我觉得自己被深切而暴烈地爱着。
就这一天,我们签订不正式同居契约,我窝在他身侧,用手指在他锁骨凹陷的位置画押:“好啦,收留你了,毕竟这么尽心尽力地交公粮。”
这话让他气笑不得,像只坏狗狗似的对我猛一阵扑咬。
每晚一起刷牙洗脸时,我都会在镜子里端详他,直到他看向我。
我龇牙咧嘴,他也龇牙咧嘴。
顶着满嘴泡沫都愿意接个吻。
谈恋爱的感觉怎么会这么棒,我无数次地感叹,陆成则就像一首歌,roses & sunflowers,玫瑰和向日葵,有他在总是春意盎然,花期无限,我的撒娇技能又回到身体里,我自私爱吃醋,我成了没手没脚的人,我怕被油溅到,拧不开瓶盖,打伞都会累,我骨质疏松肌肤饥渴症晚期要他一直一直抱着我,我想方设法地证明我极其需要陆成则,我想要他永永远远地陪伴我。
in house结束的前一天中午,我抽空去了趟商场,买了套男士护肤用品,因为陆成则带来的同款旅行装即将告罄。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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